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左右,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苯胺泄漏事故,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浊漳河流出山西后,主要流经河南安阳西部一带。林州境内著名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其用水全部来自浊漳河。而邯郸磁县和安阳县交界处的岳城水库,又是安阳市区居民用水的部分水源地。
山西苯胺泄漏水污染事件,是否波及我省境内的漳河流域?是否会对群众饮水安全造成影响?
昨天上午,安阳市政府召开通报会,通报漳河上游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目前,水污染事件未对市区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应急处置】
5日中午接到通报 应急预案立即启动
“今天上午,市里已经召开通报会,通报有关情况。”昨天下午,安阳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常秀省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昨天上午,安阳市召开了应急处置漳河上游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情况通报会。安阳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刘希杰在会上通报了有关情况
1月5日中午12时许,安阳市接到山西省长治市和河南省环保厅相关通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立即启动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安阳市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环保局及时开展了对红旗渠、漳河和岳城水库水质的应急监测,随时掌握污染动态,科学应对污染;市住建局及时切断了岳城水库饮用水源向第五水厂的供水,并启动了地下水源,确保安阳城区供水安全。
林州市、安阳县政府采取果断措施,按照要求紧急切断了来自漳河的饮水、蓄水,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沿线乡镇和村庄,摸清群众使用地表水情况,开辟新的水源,确保沿线群众饮用水安全。
【政府提醒】
部分水体受到污染 沿线群众暂停使用
昨天,常秀省在电话中介绍说,从目前监测情况来看,安阳境内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
安阳市政府已提醒沿线群众暂停使用红旗渠、安阳河、岳城水库等水源用于人畜饮用和农田灌溉,等到水质好转后便可以使用,届时将及时通知沿线群众。
昨日,记者从林州市水务局了解到,目前林州人不再直接饮用红旗渠水,但渠水仍是林州的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的主要水源。
据介绍,目前红旗渠水的流量约为每小时3到4立方米,水量不大。如果水全部用于灌溉,则影响不大。林州市水务局有关人员表示,虽然红旗渠水主要用于灌溉,但因上游一小部分饮水口的饮水是供人畜用,水体是不是安全仍在做进一步的检测。
【饮水安全】
切断岳城水库水源 安阳市区饮用水很安全
“安阳城区饮用水很安全,群众不必恐慌。”常秀省说。
据介绍,安阳市城区饮用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水厂,使用的全部是地下水源,只有第五水厂使用岳城水库供水。目前,安阳市城区日供水总量13万立方米左右,第五水厂供水量为3.6万立方米。
1月5日中午,接到上级通知后,第五水厂已于第一时间关闭源水阀门,及时切断了岳城水库饮用水源向第五水厂的供水,并启动了地下水源,确保市城区供水安全。在切断岳城水库水源时,第五水厂蓄水口水样各项指标正常,未出现超标现象。
昨天的情况通报会上,刘希杰说:“安阳市区内饮用水是安全的。”
【水质监测】
环保部门破冰取水样
据常秀省介绍,目前安阳市有关部门正密切监测安阳市水体、水质情况,加强监测频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态的发展,“并及时与河南省环保厅、山西省长治市、河北省邯郸市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应对此次水污染事件”。
“我们正在岳城水库取水样,破冰取水!”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安阳市环保局宣教科副科长睢晓康,他在电话中喘着粗气,大声喊道。听筒中,有呼呼的风声。
昨晚,记者再次联系上睢晓康。他说,刚从40多公里外的岳城水库赶回,监测人员正在对取回的水样进行检测。
据介绍,5日中午接到通知,安阳市环保局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按照市政府部署开展对红旗渠、漳河和岳城水库水质的应急监测,“领导带头,市县区各级监测站人员全部出动”。天气严寒,许多地方都已结冰,监测人员不得不踩上冰面,破冰取水样。
昨晚11时30分,截至记者发稿前,安阳市环保局传来1月5日的监测数据:1月5日16:10岳城水库入水口挥发酚超标2倍;1月5日17:30岳城水库安阳第五水厂取水口,未超标;1月5日红旗渠河口村挥发酚超标10倍;1月5日青年洞超标20倍;1月5日红旗渠分水岭超标48倍。
目前,安阳各级环保部门都已加强监测密度,严密监测全市水体、水质。
新华时评
事故瞒报迟报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中南铁路吕梁山隧道发生致十余人死伤的爆炸事故刚被认定为严重瞒报责任事故,山西省长治市天脊煤化工集团再次涉嫌迟报而招致社会激烈批评。
长治市这起苯胺泄漏事故发生五天后才上报至省政府。尽管当地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了封堵、拦截措施,但仍有约8.7吨苯胺泄漏至浊漳河内,山西境内河道长约80公里受到影响,平顺县和潞城市28个村、2万多人受到波及,下游的河北邯郸市大面积停水,引起当地不少市民抢水储水。
人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更高层级的党委政府就能及时调集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减轻事故损失。由于瞒报、迟报,错过事故的最佳处置时机,导致事态扩大,影响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样严重的是,一些事件还可能因为瞒报、迟报而使调查取证更加困难,使受害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正义难以伸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2007年就发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对事故现场责任人向本单位负责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时间限度,作出了严格规定。瞒报、迟报仍不时发生,无疑是对国家法令的公然违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漠视。
在“人人都是编辑记者”的信息时代,任何一起事故发生后都不可能瞒得住、骗得过。试图抱着侥幸心理,企图一拖再拖之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异于掩耳盗铃。加大对瞒报、迟报事件的查处,才能给受害群众和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引起更多地方的警醒和重视。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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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
苯胺俗称阿尼林油,是主要的胺类物质之一,用于制造染料、药物、树脂,还可作为橡胶硫化促进剂等。其外观为无色或淡黄色油状液体。
按照欧盟(EU)标准,苯胺属“有毒”及“对环境有害”的化学品,对水体可造成污染。其毒性主要通过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人体若吸入或接触,会造成溶血性贫血和肝、肾损害等。若大量吸入会引发急性中毒,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
追责
4名责任人
被撤职
据新华社山西潞城1月6日电6日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应急指挥部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在此次苯胺泄漏事故中的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处理。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在媒体通气会上称,目前,对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责任人已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已被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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