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7日讯(记者 林展翅 通讯员 赵锡苗)连日来,网友们纷纷热议“闯黄灯罚6分”的新规标准。7月5日,长沙著名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在微博上吐槽称“部门规章与法律相冲突,效力存疑”,引发不少网友围观热议;同时,陈律师还向公安部、湖南交警总队、长沙交警支队三个部门寄送建议书,建言暂缓执行处罚,要明确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昨日,记者从公安部网站获悉,公安部交管局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2013年1月1日零时起,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正式实施,新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新规实施以来,各地网友却对闯黄灯问题吐槽最多。而大家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如何界定闯黄灯”、“变黄灯前是否加以提示”、“路口减速等黄灯是否会添堵”、“和现有交通法是否有冲突”等。
7月5日,在广泛收集了各方意见之后,长沙著名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向公安部、湖南交警总队、长沙交警支队三个部门寄送建议书,理性分析了“闯黄灯罚6分”的新规标准并对新规执行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部门规章与法律相冲突,效力显然存疑!”对于“闯黄灯罚6分”新规,陈平凡律师提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的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如果按照“闯黄灯罚6分”执行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意味着将黄灯的作用归于红灯,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陈律师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部门规章的制定应该依据法律,如果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可能会予以改变或撤销。
陈律师还表示,严厉交通法规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严厉到无所适从,则需要反思。为此,陈律师向公安部、湖南交警总队、长沙交警支队三个部门寄送了建议书。“可以通过汇总长沙城区各路口的交通录像,进行数据分析,了解实际交通状况,向公众公布,制定出合理的执法标准和程序。”陈律师建言这三大部门,可以进行社会调查,结合实际制定细则,暂缓执行处罚,并明确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
昨日,国家公安部门公开回应社会各界意见,并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作为一名律师,我觉得我有责任和义务,当好社会瞭望者。要时时刻刻对社会保持冷静的思维,时时刻刻关注社会各类大事件。尤其对于涉及到广大民众的相关问题,我会更加关注,并努力去为代表大家合理、合法的呼吁和提出建议。”今天上午,陈平凡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闯黄灯罚6分”最终得以暂缓执行,这是对社会各界意见的正面回应,也是对他积极建言的一种肯定。陈律师还说,作为律师,就要勇于建言、敢于建言、善于建言,要将社会各界广大的意见集中起来,进行剖析、解读,提出分析意见,并提交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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