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永权 胡继权 李婷 汪文汉 实习生王婷婷
网友 @两会
1月5日,本报A02版“网友@两会”栏目率先报道“武汉不供暖会留不住人”,引起广泛关注,不仅一些媒体纷纷转载,正在进行的两会代表委员也进行了热议,一些代表委员建议,将“集中供暖纳入幸福武汉范畴”。
声音
人大代表杨鲜兰:
太冷让人产生惰性
提到集中供暖话题,湖北大学副校长杨鲜兰表示个人很期待,她感觉武汉的冬天太冷,“室外有多冷室内就有多冷,应该考虑采取集中供暖。”杨鲜兰告诉记者,虽然武汉每年最冷的时间学校在放寒假,但教学有假期,学术没假期。寒假期间正是各高校老师、教授做研究的集中时间,“但武汉太冷了,让人产生惰性,冷得没法做事。”
目前,武汉的制暖主要以空调、地暖等为主。杨鲜兰认为空调制暖效果有限,而地暖等设备价格又比较高,“一套设备二三万,而且用起来每月还得花大几千燃气费,关键是,在家暖和了,出门到别的地方还是冷。”
她提到身边就有老师因武汉的冬天太冷,选择到海南等地过冬,还有人为过冬在海南买了房子。她认为,集中供暖确实可以对留住科研人才起到帮助。
武昌代表团列席代表王树义:
集中供暖或能降低成本
对于集中供暖的问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个人表示非常有必要,现在的分散供暖,由各企业、单位各自安装使用,很分散,既不利于管理,且存在安全隐患。
现在分散供暖状态,大家使用的空调、地暖等,本身就对环境造成污染,且也要消耗能源,“你看室内外挂的那些供暖设备,到处吊着主机,也是污染。而集中供暖是将资源整合,统一设备管理,成本应该更低。”
市人大代表甘金华说,由于集中供暖涉及社会面广、关系百姓利益大,必须有一系列规范、合理的政策来加以约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项目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建议武汉市尽快出台《武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明确集中供暖工程的产权划分,配套费、施工费、入网费等承担主体;明确不同性质用户的收费标准,对弱势群体予以关注,适当减免供热费用。
市人大代表陈佳建议,为加快发展集中供暖,新建小区和项目必须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单独建设燃煤锅炉供热。新建建筑供热管网建设费由房屋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一次性缴纳,计入建房成本,不得在房价以外加收供热管网建设费。
市发改委主任吴清在回答集中供暖相关问题。
记者史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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