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我要求立即释放超期羁押12年的李怀亮,本案会成为新刑诉法的试金石。”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对记者说。王永杰今天奔赴河南,前去看守所会见李怀亮。
在出发之前,王永杰先通过邮局向河南省平顶山中级法院及平顶山公安局发出申请书,要求立即释放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的李怀亮。李怀亮已被关押12年,但至今未被终审判决有罪。王永杰律师认为,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刑事诉讼法》,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的,应立即释放被告人。
据悉,李怀亮于2001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2004年8月3日平顶山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怀亮死刑。李怀亮上诉,2005年1月22日,河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年4月11日,平顶山中院重审后判处李怀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6年9月27日,河南省高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但是,自从2006年9月份此案发回重审后,便石沉大海,至今李怀亮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已经12年了。去年底,李怀亮的家人慕名找到曾代理河南天价过路费案的王永杰,王永杰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为李怀亮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王永杰律师在其新浪微博上称,法院说退回检察院了,检察院让去找公安,公安说这事他们做不了主,如何处理此案,将成为新法的试金石。
“今年1月1日实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李怀亮的辩护人王永杰律师认为,根据此规定,李怀亮已被关押12年,但仍未被终审判决有罪,在此情况下,办案机关应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立即释放李怀亮,如果需要继续审理,也要予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今天上午离京去河南之前,王永杰再次检查了自己包里携带的“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他介绍说,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诉法,律师持三证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此外,律师的辩护权首次前置到了侦查阶段,因此,即使李怀亮案目前被退回公安,他也有权要求会见。J161
(注:照片为王永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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