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巨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市建局与长实合作在中环发展市值逾百亿元的中环中心,但双方为拖欠的尾数纠缠10年。市建局指长实拖欠逾2300万元收地费,但长实反驳指副主席李泽巨与局方时任主席刘华森曾有口头协议,指付清逾19亿元保证利润便“无拖无欠”,案件昨在高院开审。据悉,长实副主席李泽巨稍后或会出庭作供。
建中环中心 尾数纠缠10年 原诉人为前身土地发展公司的市建局,原诉一方1989年与首被告长实旗下公司Agrila Ltd、及次被告长实签订合作协议,重建中环皇后大道中与租庇利街交界地段,1999年地皮建成中环中心。
原诉一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昨表示,中环中心建成后呎价逾万元,大厦总值约118亿元。双方于1997年7月修订原来协议,市建局可获19.47亿元保证利润,当中包括土地成本。但余称至2002年,两被告仍欠326万元收地费,该款项及后增至2326万元。
辩方的抗辩书则称,双方高层曾有口头协议,指保证利润已包含该笔收地费。2000年5月,时任市建局主席刘华森及局方行政总裁石礼谦造访长实副主席李泽巨的办公室,洽谈长实付清保证利润“尾期”一事。
长实指前局长同意19亿“埋单” 李当时表示长实付清10.51亿元尾数后,“无拖无欠,没再有其它钱银往来”,并获刘首肯。余若海表示,原诉方不认同口头协议,强调双方一直“白纸黑字”商订合作细节,又指市建局董事局决议向长实追讨收地费用,刘根本无权独行独断,与他人私定协议。 余又重申,根据有关合作协议,长实有义务支付经调整的保证利润,及重建项目的收地费用。案件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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