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艳华、实习生娄武强摄影报道:“撬门小偷先生:本店今晚没有留现金,更没有留零钱……”三个月遭小偷“光顾”六次,一般10天左右来一次,书店老板无奈张贴了一张告示。近日,小偷再次到来时扑了空。
昨日,记者路过南昌市阳明路246号时,看见一书店的门口贴着一张“告示”,白纸黑字甚是显眼。上面写着:“本店今晚没有留现金,更没有留零钱。南昌市阳明路临街商铺店主请撬门小偷不要再来本店了。因为你已经在三个月内撬门六次进入本店,本店主已向110报警四次。”
“三个月被盗了六次,损失6000多元,我实在是没办法了。”书店老板左先生告诉记者,自去年9月份起,有个小偷专在晚上割断该店不锈钢折叠门,钻进店内偷钱。书店第一次被盗就丢了数百元现金和一些证件,报警后警察抓住了小偷,把证件追了回来。但小偷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小孩,警察只能教育了事。接下来两个月,小偷更加疯狂,每隔10天左右就会到书店偷一次。左先生便想了个办法,写了张“告小偷书”。
“一开始起了些效果。”左先生说,自去年12月15日贴出告示后,小偷20多天都没来。6日晚,小偷再次撬门进店,但扑了空,左先生没留一分钱在店里。目前,八一桥派出所在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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