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泉下有知,作何感想?
福利院,永远不够?
无论是“看得见”的孤儿还是“看不见”的孤儿,政府都有责任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
兰考孤儿收养场所失火,不仅夺取7名孩子的生命,也让当地弃婴、孤儿收养管理的混乱状况曝光。针对弃婴、孤儿,国内法规和帮扶政策可谓不少,但在落实到一些地方时,却常常因为政府财政吃紧、官员意识淡薄等等原因而漏洞百出。兰考,就是典型的一例。
弃婴、孤儿是社会中最弱势的一个群体,他们无力维权,也无法发声,他们的生存和健康,只能仰仗政府和社会的救援与扶助。
如众多民生问题一样,弃婴、孤儿问题也需要政府之外的社会力量参与,但目前,社会力量的行动还没有得到更多的鼓励。
中国到底有多少孤儿?
兰考孤儿收养场所火灾后第二天,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一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行动。一直关注孤儿问题的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程福财解读说,民政部门也希望摸清究竟有多少孤儿收留在个人和民办机构中,此前,相关部门对这些情况并不十分清楚。
中国到底有多少孤儿?按照之前媒体报道,2010年民政部数据统计,全国孤儿数量已达到70万。2010年发表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称,中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中国孤儿人数从2005年的57.4万上升至2010年的71.2万,5年间增长约24%。
事实上,70万只是一个估算的数据,真正“看得见”的孤儿,大多数是那些被收养在国家拨款运营的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孤儿。“福利院收养的孩子估计只有10万左右,只是很小一部分。大部分的孩子仍然散落在社会上,由亲属、爱心家庭、爱心机构、爱心人士等收养。”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高玉荣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这一数据。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指出,目前国家全额拨款的儿童福利机构一般只负责收养城市地区的孤儿和弃婴,而在乡村,孤儿主要依靠五保制度、家庭及亲友网络的保护。其中亲属供养的孤儿占孤儿总数的62.3%。
另据民政部门统计,2008年全国仍有10.18万社会散居孤儿(占社会散居孤儿的17.8%)未得到任何救助。
为了让孤儿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发布了各种政策和规定。2009年民政部先后下发《关于制定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关于制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全国统一的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针对福利机构中残疾儿童比例较高等情况,确定福利机构中的最低标准为1000元。但这些措施在落实的过程中,却总是遭遇“城乡差异”。
即便是“看得见”的孤儿,也未必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对孤儿的补助仅仅是“象征性”的。按照兰考县民政部门在火灾后的说明看,当地民政部门在十多年中给予袁厉害收养的孩子一些补助,但从这些孩子的生活环境看,他们获得的帮助,显然与其他“看得见的”孤儿之间存在差距。
“很多地方救助金额偏低,仅有象征性的补助,甚至不到当地正常儿童生活费用的十分之一,若将此类仅得到象征性补助的儿童计算在内,则全国需要救助的孤儿占孤儿总数的55%。”上述报告也提及了袁厉害这样的情况。
“国家是最终的监护人。”程福财认为,无论是“看得见”的孤儿还是“看不见”的孤儿,政府都有责任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袁厉害事件是给中国儿童福利体系出了一道考题,显然,儿童福利体系获得的分数不高。
社会化收养发展不理想
新中国建立以后,儿童福利受到政府的重视,当时的儿童福利观念限于狭义的孤残儿童救助,政府全额拨款的福利院系统,是收养孤儿的主力。一度,这些在福利院中长大的孩子,都以“党”为姓。到今天,福利院系统仍然是最重要的孤残儿童救助渠道,民政部门对福利院收养孤残儿童的收养有严格的规定。
国内福利院中收养的孤儿绝大多数为有疾患和残疾的孩子,这些孩子大多是被父母遗弃在医院或者其他地方,因此,医院往往是孤儿获得收养的第一站。
上海一家儿童专科医院医生介绍,医院收到弃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医院以外被遗弃,市民或者警方将孩子送到医院救治;另一种情况是,父母带着孩子到医院看病,然后失踪。
第一种情况的孩子在接受治疗后,会被送到民政部门,而第二种情况,医院会向公安报警,警方通过各种渠道查找父母,实在找不到的,才能被认定为弃婴,然后送到民政部门。这些孩子一般最终都进入了福利院。
但是,福利院不可能收养所有的孤儿,同时,从儿童的身心健康出发,福利院的集体生活也并不是最好的方式,因此,家庭寄养和收养也需要得到鼓励。
国内最有名的寄养机构,是“SOS村”,上世纪90年代,媒体对“SOS村”进行了大量的报道。“SOS村”是通过模拟家庭的方式,招聘“妈妈”与孤儿组成模拟家庭,让孤儿在模拟家庭环境中成长。
中国对收养孤儿有严格的法律规范,《收养法》详细列举了收养人的条件,以保证被收养的孤儿得到生活和健康得到保障。《收养法》要求收养人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才可以收养孤儿,收养孤儿必须完成相关手续。正因如此,兰考火灾后,民政部门认为袁厉害的收养行为为“非法”。
但让人尴尬的现实是,受限于观念、文化背景,那些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并不愿意收养有疾病、残疾的孤儿,像袁厉害这样愿意收养病残孤儿的,却不符合收养条件。
“当地政府既然指导袁厉害收养这么多孩子,就应该进行评估,她如果有能力,就应该帮助她建立一个机构,如果她没有能力,就要禁止她收养。所以,不管怎样,最大的责任都在于政府主管部门。”程福财说。
既然个人收养难以实现,能够补充福利院系统的社会力量,是社会组织办收养机构,不过,中国的社会化孤儿收养机构,发展得并不理想。
“社会组织较难进入儿童福利服务领域。”“国内完全草根儿童福利社会组织则较难获得国家的财政资金和优惠政策待遇,绝大部分资金来自社会捐赠或收费,不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步履艰难。”《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这样描述了现状。
在不能获得更过认可和关注的情况下,一些社会组织兴办的机构,游离在了监督和管理之外。
尽可能不让孩子被遗弃
每年10万弃婴、弃儿,不仅给民政系统带来压力,也波及到医疗系统。
上述上海某儿科专科医院医生介绍,儿童专科医院里,接收弃婴是常有的事,有的孩子甚至住在医院一两年时间,医护人员用自己的业余时间照顾这些孩子。对于医疗资源本来就很紧张的医院来说,收留这类孩子,给医院带来不小的压力。
弃婴是一个社会问题,每一个孩子背后,可能都是一个让人心酸的故事,儿童福利不仅仅要解决孤儿问题,更要尽可能地让这些孩子不被家庭遗弃。
2011年,东莞发生一幕惨剧,37岁的韩群凤把自己的一对双胞胎溺死在家中浴缸里。杀死孩子后,韩群凤自杀。被抢救生还后,韩群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获刑5年。
要有多么沉重的苦痛,才会让母亲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韩群凤的一对孩子,因早产而患上脑瘫,在艰辛照顾孩子13年后,韩群凤终于不堪生活的重压,选择走上绝路。亲戚、邻居对韩群凤的遭遇抱有同情,纷纷在庭审前替她求情。
对于很多中国家庭来说,家中一个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孩子,可能会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和生活压力,因此,遗弃他们,成为最容易的解决办法。
一个理想的状态是,重病患儿的家庭和残障儿童的家庭获得稳定的补贴,让病残孩子留在自己的家庭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已经在儿童大病医保方面做出了探索,但这些措施要普及大全国,并不那么容易。
除了病残弃婴,无法获得合法身份的非婚生孩子、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婴,也是弃婴的组成部分。
《刑法》对遗弃罪有明文规定,遗弃孩子将可能构成犯罪,但在执行的过程中,真正受到惩罚的情况,却并不是那么多,因此遗弃罪的警示效果并不明显。根据规定,只有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如果父母只是把孩子遗弃在医院、福利院门口,并没有让孩子遭受更多伤害,这样的行为可能达不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因此往往不会受到追究。
有法律惩罚遗弃行为,有各种政策为孤儿提供福利,但袁厉害事件还是发生了,这一场火灾,烧出了中国儿童福利体系的短板。《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中指出,当前儿童福利政策虽然项目、规范较多,涵盖范围也十分广泛,但是相对分散和混乱,未能形成全国统一、独立、专项的国家儿童福利系统。独立的国家儿童福利系统应该包括独立的儿童福利行政机构、完善统一的立法和财政的专项统筹等等。
报告中特别提到,对于孤儿救助,由于没有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孤残儿童的生活和成长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弃婴、孤儿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一道考题,他们是最脆弱的群体,理应得到最多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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