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月9日电(赵小燕 通讯员 岳思轩)一温州男子女友与他分手,寻她不得,竟想出通过绑架她弟弟,以此相要挟挽回女友感情的歪招,结果不但没有挽回女友感情,自己反而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郑某,23岁,是乐清柳市人,2009年考上大学到杭州读书,大学期间认识了同在杭州读书的老乡小雨(化名),并建立了恋爱关系。2012年6月,郑某和小雨大学毕业,郑某没有找到工作回到了乐清,小雨在嘉兴找了份工作。由于二人在两地,小雨提出分手,郑某也同意了。之后,郑某又放不下小雨,想要挽回,曾到小雨工作的公司及住处纠缠,吵闹、乱砸东西,情绪失控。小雨为稳住郑某,谎称不与他分手,让他先回去。之后,小雨就换了工作,并换了手机和QQ,不再与郑某联系。
郑某联系不上小雨,心情很失落,于是他就想通过抓她弟弟,然后逼小雨与他见面。为此,郑某花8000元买了辆二手面包车,还准备了电棍、刀具、绳、胶带等工具。他之前知道小雨弟弟在哪个中学上学,又花了两天时间,摸清他的班级、上下学时间等情况。2012年11月3日下午14时左右,他来到小雨弟弟学校,等他放学后,跟随到他家附近的小巷里,使用事先准备好的电棍威胁他,让他坐上自己驾驶的面包车。小雨弟弟认出是他姐姐的前男友,见他有电棍,就坐上了他的面包车。
郑某带着小雨的弟弟将车开到乐清市区,他们在车上也聊天,郑某聊到与小雨的感情时显得很伤心。郑某原先想如果小雨不与他见面就杀了小雨弟弟报复小雨,后来想想,小雨弟弟是无辜的。
晚上9时许,郑某电话联系上了小雨在外地做生意的爸爸,威胁小雨的爸爸让小雨见他,不然对小雨弟弟不利。次日10时许,郑某再次打电话给小雨爸爸,要了小雨的电话。郑某给小雨打电话,称如果小雨不两间复合,他就要杀了她,再自杀等恐吓的话。小雨报了警,当天,郑某被警方抓获。
经精神疾病司法医学鉴定,郑某在案发期间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乐清法院认为,郑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念在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在案发时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于1月8日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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