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钦祥 通讯员大鹏 海燕)享受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没想到手机内存储的50多张照片无端“蒸发”。日前,经福清市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陈小姐获得了280元赔偿款。
2012年9月,福清的陈小姐在福清渔溪镇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台4000多元的“苹果4”手机,店员承诺可以随时为其提供手机软件免费升级服务。为增加游戏功能,几天后陈小姐将手机送到该店升级。
但没想到,升级后,手机里的50多张旅行纪念照片全部不见了。陈小姐要求商家赔偿510元,但商家态度强硬,坚称其提供的服务属于免费服务,照片的价值难以认定,拒绝予以赔偿。日前,陈小姐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希望协调解决。
工商人员调查发现,陈小姐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于是告知商家:陈小姐全家人外出旅游留下的照片具有纪念意义。商家提供服务时,虽然没有收取费用,但存在严重疏忽,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负一定责任。事后,经协商,商家向陈小姐支付了280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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