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水污染事件多次发生。
2011年,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境内一电解锰厂尾矿渣暴雨后流入涪江,造成涪江江油、绵阳段200多公里水体指标超标,影响沿岸江油至绵阳段城乡过百万居民正常饮用水。2012年年初,广西的龙江发生镉污染事件,河池宜州市境内龙江河段被污,污水流至下游的柳江,威胁了柳州市的饮用水安全。
一次次事故的发生让人们逐渐认识到,城市供水的关键是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能向市民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保障饮用水安全不能单纯局限于防范污染事故发生,还在于当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后,能否迅速启动备用水源,这已成为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环境保护部开展的2010年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显示,我国31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16个城市建设了备用水源,占68.8%,没有备用水源地的城市还有近百个,绝大多数城市都是单一水源的供给形式,尤其是南方多数城市都以地表水作为单一水源。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世萍说,从调查结果上看,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情况尚可,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因水体污染、水量不足、疏于管理等种种原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我国,绝大部分城市依然存在水源储备和应急供水设备储备不足、管理及工程技术措施不落实、缺乏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做出及时反应的监测系统等问题。在突发性污染、输水设施故障、特殊干旱年份等紧急情况下,应对将极为被动。
唯一的水源地或者单一水源的供给方式,注定了难以规避风险,一旦水系面临危机,供水将一击即溃。从近年发生的水危机事件来看,江河湖渠的水源因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众多工业企业分布在江河湖库附近,水源污染隐患难以根除,单一水源不仅不能满足需求,还将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旦水源发生危险,将可能造成恐慌。
龚世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除了规划流域内的产业布局外,更需要在水源地的开发上多做文章。建立和保护备用水源地,成为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的必然选择。
她表示,在选择备用水源时,应考虑与在用水源类型的不同,保障水源不会同时出现问题。在用水源是河流型时,应选择地下水或者湖库型水源作为备用水源,其目的是为了避免水源同时受到污染时无法保障供水。
龚世萍认为,还应加强备用水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备用水源应执行与在用水源相同的管理要求。要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保护区内污染源及违规行为的整治、加强保护区内非点源控制;开展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定期开展水质全分析;加强保护区上游的风险控制和预警等。只有做到这些,才能解决城市备用水源建设率高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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