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被新闻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声誉的,将视情节获奖500至3000元。”昨日上午,昆明警方在金马坊举行110宣传日活动。天气虽然寒冷,但活动现场人头攒动。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新修订的《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客运行业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已从今年起施行,诸如举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拾金不昧的、主动参加抢险救灾的都可以受到奖励,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达5万元。
奖金最低都有500元
为充分调动昆明市出租车、公交车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市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范,昆明市公交分局根据新修订奖励办法,对提供涉及机动车客运行业的治安信息、违法犯罪线索和见义勇为等行为,按照一案一奖、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的原则及时给予奖励。
民警说,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呈现几大特点,一是受奖面宽了,从最初的客运行业拓展到全社会参与,凡是举报涉及治安、刑事案件方面的,还是拾金不昧取得良好声誉的都能获奖;其次,奖金大幅提高,奖金最低500元,最高可达5万元,其中对于抢劫、抢夺案件,凡举报经查证属实未予立案的奖励1000元。奖励办法的出台拓宽了奖励通道,将对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好人好事的出现,产生积极的作用。
多渠道受理市民举报
记者了解到,公交分局目前已设立“犯罪线索、治安信息接处室”,负责接受市民电话、视频、照片、电子邮件、公交警务微博、信件、来人举报;民警将受理的线索、信息及时转管辖地公安机关、职能部门查证;回告线索、信息的查证办理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对提供的治安信息经查实后,将实行一案一奖,同一线索查证后不得重复领奖,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举报方式:
1.拨打电话:110、64182999(公交治安分局)、63015198(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
2.发微博:公交警务微博:https://e.weibo.com/kmgjzafj;
3.电子邮件:kmsgajgjzafj@sina.com;
4.信函邮寄地址: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治安信息接处室(收),邮政编码:650034;
5.直接抓获扭送或来人举报,地址为滇池路138号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治安信息接处室。
奖励办法:
对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妥善处置消除隐患的,奖人民币1000~10000元。
发生群体事件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制止工作,视情节,奖人民币1000~15000元。
举报有组织、有预谋的群体性案(事)件或“黑社会性质或恶势力”团伙犯罪线索、恐怖案(事)件以及影响社会或客运行业稳定治安隐患的,视情节,奖人民币30000~50000元。
针对扒窃、盗窃、收销赃案件。举报经查证属实未予立案的,奖人民币500元;立案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人民币1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人民币4000元。
针对抢劫、抢夺案件。举报经查证属实未予立案的,奖人民币1000元;立案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人民币2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人民币5000元。
针对伤害、杀人、爆炸、纵火、投毒案件。投毒致人中毒或有财物损失的,奖人民币1000~2000元;致人轻伤,奖人民币2000元;致1人重伤,奖人民币5000元,案件中每增加1人重伤或1人死亡分别增加奖励5000元或10000元。
针对发生在公共场所等区域爆炸、纵火、投毒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奖人民币20000~50000元,其他案件参照上述标准奖励。
举报一般交通肇事逃逸的,奖人民币1000~5000元;举报重大、特大交通肇事逃逸的,事故中每死(残)1人奖人民币5000元。
举报盗窃、破坏道路交通设施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每行政拘留1人,奖人民币2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人民币8000元。
拾金不昧受到上级领导批示表扬的,或被新闻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声誉的,视情节奖人民币500~3000元。拾获遗失在客运车上的重要物品、重要文件,1万以上的现金或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物品等,及时报送公安机关,避免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奖人民币1000~10000元。
主动参与抢险救灾,及时救治灾害事故中的群众,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视情节奖人民币1000~5000元。
制止违法犯罪、见义勇为的,视情节奖人民币1000~10000元。
报警小常识:
A 讲清事发地点,注意接警员提示的要点,讲明所报警情时间、目前状况并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
B 如实陈述事件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
C 控制情绪,吐字清楚;
D 报警后一般情况应在事发现场等候,主动与赶到的民警联系;
E 积极协助警方开展调查工作。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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