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治理 通讯员 李斐振 文/图
近日,南宁多个交警大队开展新规实施后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1月10日,南宁首张因超速被一次性记12分的罚单开出。据统计,1日至8日,全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同比下降99%,而涉及到号牌的违法行为下降63%,新规对交通违法的威慑力显而易见。
超速50%以上
1月10日下午3时许,昆仑大道三塘镇路段,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设点开展超速整治行动。检查点设置后不久,便携式雷达测速仪检测到,一辆白色小车以每小时95公里的速度驶过,该路段限速60公里,对方已经超速50%以上。随后,该辆车被交警拦下,按照新交规,驾驶人蒋某被记12分,罚款200元。
据交警统计,当天3个小时的整治中,就拍摄到不同程度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174起。其中3辆车被拦下,在处罚现场拿到了罚单。交警介绍,驾驶小轿车超速被记分,分为三个档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12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记3分。如果涉及到其他的车辆,则还有更具体的规定。
超速违法遭严格记分
记者了解到,超速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是近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照新规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不同程度的超速行为会被记12分、6分、3分。
一、一次记12分的情形: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一次记6分的情形: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一次记3分的情形: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新规实施后约束效果明显
据了解,新规实施后,南宁市各个大队开展了不同侧重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9日晚,交警二大队在民族大道园湖路口设岗检查过往车辆,当晚共查获一起涉嫌酒驾、两起未随身携带证件和一起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暂扣两辆小轿车。
被誉为“史上最严驾照新规”加上交警部门的整治,其效果究竟如何?昨日,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了解到,1月1日至8日,全区发现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43起,去年同期是7098起,同比下降99%。全区共处罚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车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115条,去年同期是311条,同比下降了63%。
广西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之前是罚3分,新规实施后罚6分;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车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之前是罚6分,新规实施后罚12分。新规实施后,罚分更重,所以违法行为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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