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让他们知道我这是真爱!”“我就要告诉你们,什么叫真爱,什么叫不顾一切!”昨天,当劫持人质的男子杨某不断向周围大喊这句话时,让正在和他紧张对峙的特警们都感到匪夷所思:真爱是要用刀子来证明的吗?
昨天上午10时许,丰台区东大街地铁站北侧,外地在京务工人员杨某持刀劫持了他的女网友。10时21分,警方接到报警到场处置,一个多小时后将男子制服。
网恋男子要表现真爱
据参与行动的民警介绍,当地公安民警接报后,很快控制了现场。并在嫌疑人的要求下,进入附近一家招待所。男子挟持着人质,走进一个临街的玻璃隔间。
特警们很快到场,狙击手就位,接着开始谈判。但谈判非常不顺利。僵持半天,民警们才大致弄清了原委:男子要向怀里的人质表达爱情!要上报纸和电视,要让电视屏幕上打出两个大字:真爱!
从断断续续的吼叫声里,民警发现,男子杨某的思路确实诡异,拿刀子顶在了女网友的身上,还要让她的父母知道,“我有多爱你们的女儿”。经了解,女孩来自山西,男子杨某是河北人,在京打工。两人是网上交友时认识,此次女孩来京找他,却言语不和,感情出现问题,最后阴差阳错出了这种事。
特警领导假冒“电视台副主任”
杨某不断要求“见记者”,警方倒是很轻易地满足了这个要求:一名特警领导假扮“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另一名年轻特警相当专业地扛起摄像机,冒充摄像记者。
“你从哪儿来的?在北京干什么工作?抽不抽烟?要不喝点水?”特警领导不断用最平易的话安抚杨某的情绪,没有只言片语提及他手里明晃晃的刀子。
谈判时,所有着装民警都退了出去。“电视台副主任”说:“你看,现在警察都走了,就剩我们了,有什么不能好好说的?”
能看见的人其实全是特警
在“副主任”的身边,有正在附近施工的工人,身穿工装前来看热闹,有大堂保安,貌似在维持秩序,有正在工作的摄像记者但是,每个人都身强体健、目光凌厉、动作敏捷。
11点40分许,窗外不知有什么东西吸引了杨某,只见他忽然向窗外扭了扭头,张望了一下。
“时间在这一刻停止了。”一位参与解救行动的特警队员用了一句超文艺的话形容当时的感受。电光石火之间,来自蓝剑突击队的特警队长一跃而起,叼住杨某持刀的手,将他推在墙上,牢牢按住。附近的工人、保安一拥而上,将女孩抢了出来,然后将刀子夺下在杨某的面前,虽然每个人衣着不同,但其实全是特警。
谈判成功最终救杨某一命
大约从2004年前后开始,歹徒当街劫持人质的案件时有报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谈判失败,歹徒行将伤害人质,警察都开了枪,而且全部一枪爆头。有网友在微博上评论说,这次劫持人质的歹徒该谢谢警察,这次终于没让狙击手出手。
仅在去年,北京警方成功处置了“6·12”朝阳区王四营乡劫持人质案和“7·19”地铁呼家楼站劫持人质案,犯罪嫌疑人都是被当场击毙,被劫持事主均被成功营救。据了解,去年以来,本市绑架案侦破率达100%,人质全部安全获救。 J060 J240 J151
律师说法
劫持者或涉嫌非法拘禁罪
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石红英认为:“刑法规定中,并没有劫持人质这样的单独罪名。本案劫持人质者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石红英说,劫持者用刀放在被劫持者脖子处,属于用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至于具体判罚,石红英认为:“要根据劫持人质使用的方法、劫持人质时间的长短、造成的伤害程度等情节综合考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如果被劫持者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的话,劫持者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这里的‘故意’属于‘间接故意’。”石红英认为,如果这一行为同时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两个罪名时,属于想象竞合,司法实践中会择一重罪处罚。
对于有人提出的“绑架罪”,石红英认为,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此人没有劫财的动机,因而不会构成该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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