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慰 江跃中
本报讯 (通讯员 欣慰 记者 江跃中)网络游戏中花几万元买来的“武器”,被好朋友“打爆”,叶先生要求高中生小季赔偿4万元虚拟世界的损失。日前,该案在宝山区法院的调解下,以被告父母赔偿原告1.25万元调解结案。
去年8月13日,叶先生委托宋某登录他的网路游戏账户,对游戏“武器”“天怒”进行精炼。这个“天怒”是叶先生的宝贝,他于2011年10月以2.8万元的价格,从网上购到,后又花费约价值1.2万元的游戏币,进行了精炼和属性刷新。中午12时左右,好朋友小季趁宋某吃饭下线之际,出于好心,登录了叶先生的账户,帮助他操作,而这次操作却犯下大错,叶先生的“天怒”被精炼失败,致使“武器”消失,叶先生要求小季赔偿。小季只是个高中生,哪来钱赔偿。
因双方协商未果,10月15日,叶先生向宝山区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小季以及案外人宋某均系网络游戏玩家,经常委托小季小宋在网络游戏《武林外传》中,帮助其完成某些游戏任务以提升等级。但这次小季的操作,是在没有得到原告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登录账号,导致“武器”被“打爆”,故要求被告小季及其监护人赔偿损失4万元。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考虑到因“武器”装备被“打爆”,原告确实蒙受损失,被告小季系未成年人无相应经济实力,且主观上是为了帮助原告,原告同意由被告父母赔偿经济损失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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