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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找”妻子自制四支火药枪 男子持枪唬人入狱

2013年01月14日17: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为“找”妻子自制四支火药枪 男子持枪唬人入狱]
  中新网无锡1月14日电(孙权)苏州男子何某因怀疑其妻子跟他人“跑”掉,怒意之下自制了四支火药枪去恐吓无锡某公司员工,在警察到场后,男子束手就擒,并连呼后悔,等待何某的,将是至少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14日,记者从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获悉了这个消息。

  据了解,被告人何某曾在广东一带做生意,期间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因妻子小其很多,何某在婚后也一直对妻子照顾有加,但随着何某生意状况每况愈下,其妻与之矛盾不断,最后干脆丢下了7岁小儿独自外出,至今尚难确定行踪。

  锡山法院法官介绍,何某认定是无锡某不锈钢公司的欧某带走了其妻,为“找回”妻子,何某也曾尝试过用正常途径去解决,但始终无果,当时情绪极端的何某多次到无锡要人不成后,萌生了自制枪械“吓唬”人的念头。

  2012年9月期间,何某在其苏州家中用无缝钢管、苍蝇拍等工具自制了四支简易火药枪,其中一支为电发式火药枪、三支为火铳,四支枪支经鉴定均可正常发射,对人体具有致伤力。枪做好后,何某带着枪前往无锡威胁欧某,后欧某报警,警方前来将何某制服。

  何某在法庭上称,自己做枪只是为了“吓唬”欧某,令其交出妻子,至于为何认定是欧某,是因为自己在妻子手机上看到疑似欧某的手机号发来的暧昧短信。对此,法官认为,何某此举过于鲁莽,在不确定欧某“藏匿”其妻子的前提下就用暴力手段加以威胁的做法已构成犯罪。

  据悉,今天的一审中,法官并未就此案进行当庭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非法制造枪支并恐吓他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何某归案后的表现,法院将结合具体实际择日公布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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