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完草药中毒身亡 “土郎中”被判10年
2013年01月14日22: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男子吃完草药中毒身亡 金华“土郎中”被判10年]
中新网金华1月14日电(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胡丰盛)因为吃了“土郎中”开的土药方, 去年2月,浙江金华婺城区的村民胡某不幸中毒身亡。14日,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江某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今年60多岁的江某,是婺城区蒋堂镇立新村的一位“土郎中”。他给人看腰椎间盘方面的病已有10多年历史,在附近的汤溪、蒋堂等镇都有些名气。
2012年2月4日,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已1年有余的婺城区村民胡某,慕名前往江某家里看病。当天中午,他一回到家,便一脸兴奋地告诉父母:“"江医生"只在我的患处按了几下,全身就舒服了!”此外,胡某还花了150元,从江某那带回了一些药,分内服和外敷。
开始吃药的前几天,胡某便对母亲说胃有点难受,但并未在意。2月12日上午9时许,吃了药的胡某突然说自己头晕得厉害:人滚落在地上,指甲和耳朵发黑,嘴角边流着血,地上都是吐出来的污物。村里赶来的赤脚医生说:“是中毒症状,我看不了,马上打120吧。”过了一会儿,救护车赶到时,人已经没有了呼吸。
胡某的父母在悲痛之余,把江某告到了法院,提出了总计415 716.67元的赔偿要求。他们认为被告人江某的非法行医和错误配药行为导致了儿子胡某的死亡,请求判令江某承担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012年2月13日,执法人员将胡某尚未服用的内服、外用药粉分别封存并以大包、小包区分,连同胡某内脏送检。3月22日,经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胡某系因服用草乌引起乌头碱中毒死亡。
同年5月18日,浙江省医学会鉴定认为:被告人江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与患者胡某的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江某应对死者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故判决被告江某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 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某、方某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328 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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