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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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福利院的有关单位昨日被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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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榕城区民政局‘借孤儿’事件”最新进展
区委区政府公开致歉
区民政局局长被免职
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被停职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漫琪 通讯员 揭宣
经过媒体的连日关注,广东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借孤儿”应付上级检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榕城区委、区政府14日向社会各界公开致歉,承认该区对孤儿收养安置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处置不力”等问题。
截至14日晚发稿时记者获悉:榕城区民政局局长被免职,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被停职检查,原来占用区福利院办公场所的相关单位也于14日被清退。
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榕城区委、区政府表示,“借孤儿”事件充分反映了榕城区对孤儿收养安置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处置不力等问题,还暴露出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实、水平较低等弊端,给收留孤儿排查工作造成了极坏影响。“借孤儿”事件发生后,揭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了批示。1月13日,榕城区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分成事件调查组、整改工作组、工作督查组迅速开展工作,查清区福利院存在问题,核实处置相关责任人,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孤儿收养安置工作。经决定,事件相关责任人区民政局长被免职,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被停职检查。
占用福利院单位被清退
据介绍,为扎实推进孤儿收养安置工作,榕城区于1月14日清退原占用区福利院的有关单位,并对福利院进行规划,计划今年上半年先投入100万元在榕城区福利院设立儿童部(面积400平方米,床位60张以上),并协调做好孤儿入户手续。随后还将分期投入200多万元,在区福利院设养育室、康复室、特教室、文体室及其他配套设施,配置相应的管理和养护人员,全面完善区福利院。该区负责人表示,将吸取“兰考事件”的教训,按照有关政策做好区别管理和收养工作,对不具备养育条件的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的孤儿,按计划逐步接收到区福利院安置;对社会散居孤儿按最低养育标准每月600元发给生活补助。
通报批评榕城区民政局
“榕城区民政局在排查和处理紫峰寺收留孤儿时的工作态度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是错误的,给民政部门这次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排查工作造成了极坏影响,极大地影响了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形象。”揭阳市民政局局长袁略文表示,揭阳市民政局已于14日发文对榕城区民政局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揭阳市民政局要求全市民政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对辖区内的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深入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加强监管,对接收到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要会同公安部门尽快为福利机构办理孤儿入户手续,并及时落实孤儿的生活、医疗、教育、培训、就业、住房等政策,维护和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到寄养家庭,对孤儿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逐项进行排查,妥善解决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问题。
揭阳全市共有3260名孤儿
袁略文还向记者透露,目前揭阳市孤儿总数为3260名,已落实孤儿最低养育费用的2649名,其中,在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91名,社会散居的2568名;个人和民办机构(寺庙等)收留孤儿(弃婴、弃童)有324名,个人收留13名,民办机构收留311名(已落实孤儿最低养育费用的139名),这些孤儿大部分为出生时被生父母遗弃,多数身体存在不同程度残疾。
王漫琪、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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