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本报记者吴可 实习生李湘湘 通讯员刘敏玲 衡阳报道
小茜(化名)涉嫌利用11岁的小学女生卖淫且窃取钱财。她16岁时参与抢劫,后获得父亲担保。由于是惯犯,这次她将无法获得担保。
1月15日记者从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获悉,小茜因涉嫌盗窃被批准逮捕。检方介绍,小茜家境殷实,父母离异后,母亲去了香港,父亲在衡阳搞工程。
介绍11岁女孩卖淫,趁机偷窃
“2011年12月中旬,当时16岁的小茜与另一名女子,带着11岁的小灵(化名)去了石鼓区凯轩酒店。小茜要小灵为嫖客提供性服务,她们趁机偷钱。”案件承办人说,当时进了房以后,一名男子去洗澡,小茜和另一名女子趁机从男子留在房间的衣服里摸出8000多元钱,然后抛下小灵离开现场。案件承办人说,这说明小茜根本没管小灵的安危。
检方的证据显示,2011年12月平安夜,小茜没有吸取上次教训,带着小灵换地方做了一次,这次她和另一名女孩每人偷了1万多元钱。事后,小茜照例丢下小灵和男友一起去了香港。她不知道被偷的男子当晚就报了警,她也成为了网上逃犯。
一年后的12月21日,小茜在衡阳落网。“两个案件中,被偷男子都因为小灵太小没有发生性关系。”案件承办人说。
要父亲“救她”,但为时已晚
审讯中,小茜最终同意通知监护人。一会儿,小茜的父亲走进了审讯室。审讯室里,小茜抬头对父亲说“爸爸救我。”
这是这个男人第二次来保小茜。2011年小茜与人合伙拦路抢劫,之后被警方抓获。后来,她父亲取保候审把她保了出来。
“小茜家里比较有钱,妈妈在香港,爸爸在衡阳搞工程,但两人离婚了。上一次小茜因抢劫关进来时,家里人都讲不要管她,让她好好反省,但她爸舍不得,保了出来。”案件承办人说,这次小茜的父亲想帮也帮不了了。“这次是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
11岁女孩已经上课
“同案的还有两名女孩子,案发时一个14岁,一个11岁。她们是在化妆时商量好了做这件事的。当时11岁的小灵没有上学。”案件承办人说,案发当天,小灵陪了男的一会儿后,男的问她多少岁,她说11岁,男的就讲年纪太小,就没有进一步的举动。一会儿,小灵对男子说:“今天平安夜,我陪了你这么久,是不是要给点小费?”男翻包拿钱,发现钱已经被偷了。
“小灵的父母都在外打工。目前小灵已经回学校上课了,是初中。还是希望社会对这些未成年人多些关注爱护。”案件承办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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