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网上曝出“郭美美炫富事件”。(资料图片)本报记者王苡萱摄
昨天,北京市红十字会理事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草案)》,旨在无缝化管理和规范募捐过程。今后,红十字会两个基金在启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时,将由第三方公益评估机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发布
审计监督
新管理办法着重提高透明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北京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市红会制定了新的“北京版”募捐管理办法(草案),从组织募捐、募捐款的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北京市红十字会各级组织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并于昨日开始实施。
按照市红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红会组织使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援建项目和购买服务等行为,各级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的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一次性支出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须报市红十字会备案。同时,于昨日成立的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和市红会事业发展基金如果有总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红会将委托有公信力和专业资质的公益评估机构对该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今年起,市红十字会各级组织开展的募捐和接受捐赠活动应接受上级红十字会、捐赠人或所在地政府指定的审计机构的审计及监督,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条件。审计结果应向募捐方反馈或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市红会常务副会长马润海表示,2013年,市红十字会将建立内部审计体系的同时,加大信息化体系建设力度,探索建立筹资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同时将推进社会监督机构,完善政府、法律、社会、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配套的问责机制也将建立。
物款使用
获捐财产使用将被全程监督
市红会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在对捐赠财产的接受、分配、使用等环节产生的文件、票据及相关资料等,应分级保存并进行自查和分级检查,每季度接受审计监督。
同时,欢迎个人和单位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贪污、挪用捐赠财产,不得违反采购规定和纪律,依法追回的捐赠财产,将用于原捐赠目的和用途。
同时,市红十字会承诺,募捐和接受的捐赠财产及使用管理信息,将按照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开。
验收物资
严把关确保接收物资质量
新办法对接受食品、药品等做了明确要求,如对涉及卫生安全的特殊捐赠物资,其有效期要在可执行的合理期限内。
市红会要求,本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接受的物资应经严格检查验收、抽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如出现已经破损、变质等情况的物资将予以退回或做销毁处理。
组织募捐
区县红会不得私搞募捐
按照办法要求,今后,各级红会组织募捐须经上级红十字会批准。
就本市而言,各区县红十字会不得直接向辖区和行业外发出募捐呼吁。
1
质疑
去年,“郭美美事件”平息后,中国红十字总会又接连曝出“劣质自行车”、“天价帐篷”等负面新闻,红会的救灾物资是否为灾区急需用品?如何把钱花在刀刃上?成为网友们关注的焦点。
新规按实际需求购物资
此次,市红会明确规定,在特别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募捐工作中,一般应以资金为主,由市红十字会根据红总会要求和灾区的实际需要指定募集物品种类,也可按照灾区的实际情况,紧急购买或委托当地红十字会紧急采购所需物资。
2
去年底,成都红十字会的募捐箱被曝长时间无人管理致发霉,引发社会热议。
新规募捐箱将由专人领款
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全国范围内要求加强对募捐箱的管理,尊重每一分善款和每一次义举。
昨天,记者在市红会公布的管理办法中获悉,本市将在机场、车站、宾馆、商场、银行、医院、旅游景点等7类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由专人定期领取善款。
3
有网友质疑红会系统所获善款并非全额用于救助,其中有人提成。
新规项目支持费不超6.5%
市红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支持费是市红十字会在开展募捐、救灾、救助和管理、执行项目工作中的必要支出,包括聘用人员的工资或志愿者补贴、办公用品与设备费、资料费、通讯费、差旅费、评估检查督导费、交通费、宣传费等。
在昨日公布的管理办法中明确,除特别重大灾害等突发事件外,所有各级红会组织项目支持费的提取不得超过本级接受定向和非定向捐赠资金总额的6.5%,也就是说,接受一笔1万元的捐款的话,市红会提取的项目支持费不得高于650元。同时,为辖区以外的公益项目接受捐款时,要与该公益项目执行地红十字会协商项目支持费的支出比例,支出总额不得高于6.5%,项目支持费不得重复提取和列支。
器官捐献者将获人道救助
本报讯昨天,市红十字会正式设立北京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和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基金,前者的主要用途之一是救助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
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实际困难,市红会人道救助基金将用于人体器官(遗体)捐赠者的资助,或将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困难救助、殓葬费用等。
此外,该基金的用途还包括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紧急人道援助,与救援、救灾、救护工作相关的发展项目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等人道救助项目。这项基金主要来源包括,用于人道救助的定向捐赠结余、本基金的定向募捐收入、捐赠资金的增值收入以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同时,非定向捐赠收入、用于红十字会事业的捐赠收入及零星捐款收入等将按年度转结入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品牌传播和筹资工作、支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等。
红会晒账单支出多于收入
本报讯昨天,市红十字会公布了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记者注意到,此次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内容更加丰富,由过去只报告市会本级财务收支情况,特别增加了区县红十字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市红会副会长刘娜介绍,2012年1月至2012年11月30日,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实现财务收入22886.79万元,其中市会收入11303.92万元,区县红十字会收入11582.87万元。财务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款物收入、政府拨款收入、会费收入和动产不动产及其他收入。其中接受捐赠款物收入共计13326.03万元,捐赠款物收入占财务总收入的
58.23%。
就支出情况而言,2012年,全市红十字系统财务支出共计23582.37万元,其中,捐赠款物支出9594.84万元,捐赠款物支出占财务总支出的
40.69%。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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