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怡 实习生周世玲 昨日,省纪委通报汕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严重违纪一案调查进展。陈增新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多次受贿,数额巨大等情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汕尾市党政信息网官方简历显示,陈增新是汕尾本地海丰县人,生于1956年10月。17岁起在海丰县工作长达27年,20岁成为中共党员。2000年8月,陈增新由海丰县委常委调任汕尾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2004年1月,任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并在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任广东陆丰市委书记,2011年8月起升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昨日省纪委通报称,经查,陈增新在担任陆丰市委书记、汕尾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
据悉,陈增新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个人简历 陈增新,男,1956年10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1973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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