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通讯员 黎志超 记者 赵树行) 近日,滨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初某某,今年刚满17周岁,但是涉嫌诈骗三辆汽车,价值12万余元,被依法批准逮捕。
初某某今年17周岁,初中毕业刚满半年,平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一个朋友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轿车卖了出去,生活逍遥自在,也没有被抓,便萌生了租车盗卖的想法。为了掩饰身份,初某某在大街上的广告牌上联系了一名制作假证的小贩,化名“刘xx”,制作了假的身份证。先后在市区三家汽车租赁公司,以“刘xx”的身份租了三辆轿车,然后通过网络,联系收购二手汽车的商贩,将租赁来的汽车先后盗卖,得赃款5万元。有了钱,初某某首先“奖”了自己一部iphone手机,随后请自己的好友于某酒吧玩乐。短短几日,钱就被挥霍一空。正当初某某伺机再次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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