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月15日电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刘志月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督促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2.59亿元违规扶贫资金进行整改,并追究了64名党员干部的责任。这是记者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湖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依涛说,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是针对省审计厅发现的贫困县市2009至2011年度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查处。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扶贫办原副主任薛云长是查处的典型。在任扶贫办副主任期间,薛云长未认真履行扶贫贷款真实性及贴息确认等审查职责,致使6家私营企业利用伪造、变造的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和利息单等资料骗取扶贫贴息资金105.14万元。目前,薛云长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办。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严肃追究了通山县扶贫办原副主任沈道驰、团风县财政局原总会计师李新民、巴东县原扶贫办党组书记谭明宪、大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主任杨国荣和副主任施勇等63名党员干部的责任。
张依涛介绍说,除薛云长外,其他移送司法机关的还有两人;对1名县处级干部采取了“两规”措施;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县处级两人;诫勉谈话28人,其中21人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政府部门15个,责成其中的13个镇政府和政府部门作出深刻检查。
发布会还透露,截至2012年11月30日,湖北省共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10个方面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4665件次;经调查核实,立案2268件,已结案17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59人,移送司法机关388人,挽回经济损失5.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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