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3岁的男童小洋(化名)由姥姥领着逛花鸟市场,在观看赵先生售卖的松鼠时,不小心被小松鼠咬伤手指。记者昨天获悉,小洋的父母代替他起诉到法院后,经顺义法院调解,小洋获赔1400元。
小洋的父母称,2012年9月25日,小洋随姥姥去本市顺义区花鸟鱼虫市场买鹦鹉,在该市场卖松鼠的摊位驻足停留看松鼠玩,结果被该店松鼠咬伤右手无名指。小洋受伤后到顺义区结核病防治中心注射了狂犬疫苗,为此花费医疗费1400余元。
原告认为,小洋受伤是赵先生店内松鼠笼子间隙过大且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所致,在小洋玩耍观看期间也未尽到提示和制止的义务,故起诉要求赵先生赔偿损失。
赵先生在法庭上说,事发当天,小洋在笼子旁玩耍时,他已劝说小洋别碰笼子以免被咬。而且小洋的姥姥也在场,但并未阻止,此事的发生属于老人看管失职。另外,小洋被松鼠咬到是因为他抱着松鼠笼子跑来跑去,松鼠笼子摔到地上后又抱起时被松鼠咬到,小洋自身也存在过错。
后经法院主持,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赵先生赔偿小洋治疗费1400元,需当庭支付,双方就此事故再无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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