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琦)本该回家过年的58岁黄陂民工陈荣华,让老伴和孩子失望了。当工友发现他靠在宿舍床上时身体已冰冷,医生认为他突发脑溢血死亡。但时至昨日,用人单位与死者家属是否工伤仍无定论。
工友谌文平说,他与陈荣华都是龙豪钢管脚手架公司雇请的工地看场子的“门卫”,两人“对班”,每人每天工作12小时。12日晚11点多,,谌去喊陈接班,推门喊了几声“老陈、老陈……”没有答应,上前一看,只见他靠在床上,嘴张着一动不动,受惊吓的谌文平赶紧叫来工地负责人。随后,120和110先后到现场,医生现场抢救,发现陈荣华大小便失禁,确认人已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陈荣华是在工地去世的,要求老板按工伤待遇予以赔偿遭拒。昨天,工地方负责人说,陈荣华是患病死亡,且是在休息时间去世的,公司不应按工伤承担责任。
双方相持不下,在东亭派出所多次协调无果后转至武昌区司法局水果湖街司法所调解。
昨天,该司法所首席人民调解员向应保告诉记者,双方没签劳动合同,根据警方笔录,死者是在其休息的时间死亡的。召集双方协调又不欢而散。该所已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律师说法:
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国振:依据《工伤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目前,已建议死者家属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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