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高速公路上“扒门”逃过路费 已被判刑
原标题 [京港澳高速扒口偷逃过路费案宣判 涉案16人被判刑]
2011年11月3日,本报报道了河南高速公路公安局侦破我省首起由4个子犯罪团伙13名骨干成员组成的几十人特大犯罪团伙,趁高速路拓宽施工之机,以夜色作掩护,利用切割机等机电设备,将高速路护栏割开,再动用推土机、挖掘机铺设便道,组织一辆辆大货车从扒口处偷逃通行费,以此收取费用非法敛财的系列破坏交通设施大案。
昨日,京港澳高速“2·23”系列破坏交通设施案一审宣判,该案共涉及破坏交通设施罪、诈骗罪、贪污罪、破坏生产经营罪4个罪名。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以张连生、赵文举等为首的“2·23”系列破坏交通设施案团伙,是活跃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安新段,通过带领大型货车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谋取高额利益的犯罪团伙。涉案的16名罪犯在一审中全部获刑,其中4人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9人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首犯张连生破坏交通设施罪、诈骗罪、贪污罪三罪并罚,判处16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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