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城新区的开发纠结
“农民们嫌补偿款太少,老百姓问,10万元收地,卖50万元,中间40万元你政府花了?”临泉镇党委书记王犁青说,“事实上,政府不仅得不到钱,还要往里贴钱。”临县土地局土地利用股股长高海珍给本刊记者算了笔账,按照拍卖价,每亩地48.42万元,除了上缴省、市部分和农民补偿款,落到县里只有15000元。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武刚 | 山西吕梁报道
2012年12月21日,雪后的胜利坪村一片冷清。
谈起征地的事情,58岁的高保顺和56岁的妻子杨玉娥说,“没签土地征用协议,也没给补偿款,地就被占了。”
杨玉娥说,“我们夫妻都是残疾人,全靠菜地维持生活,儿子也没本事,你说把地卖了,我们靠什么活?”
高保顺说,村里共有700多户,没签土地征用协议的有62户,涉及土地67.1亩。协议虽然没签,但这部分土地的性质已经发生变化,“政府部门的人说,我们的地被征用了。”
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曹明明向本刊证实:胜利坪村的700亩土地是用于新城开发,“2007年县里开会研究决定建设、开发新城。当时县里还没有做出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批准就可以实施。”
“旧县城的人口密度在山西是很少见的”
2007年临县政府委托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做出《城南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显示,新城位于临县旧县城以南,与旧县城毗邻,面积约为900亩,其中700亩土地来源于胜利坪村。新城南部为文教卫生区,中部为商业住宅区,北部为行政办公区,其中,商业住宅区面积为225亩。
谈及新城开发,曹明明用“非常迫切、必须”来形容。“临县有60多万人,县城建成面积停留在上世纪60、70年代基础上,过去临县整体基础差,是出名的贫困县。”曹明明说,“4.5平方公里的旧县城里挤着11.5万人,超负荷运转,这样的人口密度在山西是很少见的。”
曹明明告诉本刊记者,旧县城内,50年以上的建筑物占到所有建筑物的70%,“多是窑洞、破瓦房,过去的建筑物结构简单,挖个坑槽,里面放几块石头做个基础,有的打的是土墙,破房子摇摇欲坠,里面还都住着人,一动就坏了。”曹明明说,必须先建起一部分新城把部分单位和老百姓安排好才能改造旧城,“修缮旧城至少涉及四五万人。”
新城开发,这项被临县称为“迫切需要建设”的工程,在实际操作中却显得步履沉重---新城开发征地工作开始于2002年。当初,一亩地补偿款只需2万元,时至2007年,补偿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2011年,临县政府将新城内80多亩地划拨给胜利坪村,让村委会利用这块地来解决老百姓的居住、就业,“让村里自己开发门面房,把失地农民安置在这里,这些人就可以生活下去了。”曹明明告诉本刊记者,“加上前期的10万元,一亩地的补偿款已接近30万元。”
2011年,吕梁市政府批准临县总体规划,预计到2020年,临县县城将由现在的4.5平方公里扩展至20平方公里。临县县委书记刘永平告诉本刊记者,临县政府的目标是:县城容纳25万~30万人,县里3~4个镇每个容纳10万人,“走城镇化道路是临县老百姓脱贫的一条出路。”
最让刘永平担忧的是补偿款额度,“推进城镇化肯定要涉及征地,这里面有个政策、制度问题。现在仅靠土地法的补偿规定,老百姓绝对不接受。”刘永平说,“补偿款为多少既合理合法又能满足老百姓诉求?这个亟须划定一个可以参照的范围和尺度。”
土地纠纷引发斗殴
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郝泽民说,新城中原计划拍卖5块土地,约300亩。目前已拍卖的土地只有一块,“就是发生斗殴案的这块地,面积为74亩,其他的都停下来了。”
2012年4月16日,山西临县临泉镇胜利坪村发生一起斗殴案,共致伤3人,其中两人被汽油烧成重伤。
这起看似偶发的案件背后存有必然---临县政府在胜利坪村征地用于新城开发,该村62户农民的耕地未经本人同意即被征用,其中部分耕地被临县国土局拍卖给开发商。购地开发商施工,失地农民阻拦……双方的博弈从最初的拉锯式谈判很快升级为一场火拼。
时隔多日,在回忆2012年4月16日晚的场景时,胜利坪村村民高旭东还心有余悸。
“当晚,房地产开发商杨五生在未签订任何协议的前提下指使近百名民工,手持铁锹、木棍强征我家0.7亩地。”高旭东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我上前阻止,遭到殴打。当时,我家人多次拨打110报警,但被告知‘管不了’。”
据高旭东说,当时高家在场的还有高海宁(父亲)、高旭峰(哥哥)、高旭勤(弟弟)及李文永(妹夫)。
据高旭东讲,当时,高旭勤在现场拍摄取证,有人上前抢设备并对其进行殴打。高旭勤边跑边招架,跑到自家五菱面包车前,“他随手从车里拿起一个白色桶子当工具,使劲挥舞。”高旭东说,“很快我弟弟手中的桶被打飞,人也被打倒。”
“打飞的桶里装着汽油,受到外力作用汽油从破损的桶里洒了出来,后来,不知谁点燃了汽油。”高旭东说,“我和一个民工被推入火中,都被烧成重伤。”
对于高家人的指责,开发商杨五生说:“高家人寻衅滋事,阻挠施工酿成惨剧。”
4月16日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2年4月17日,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勘察。2012年4月20日临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立案侦查。据了解,先后有8名涉案人员被警方逮捕。
根据临县警方的侦查报告:2012年4月16日下午,高海宁、高旭峰、高旭东、高旭勤、李文永五人以开发商杨五生施工队抢占自家土地为由,阻止施工队施工。开发商的弟弟杨六生、侄子杨晓军和杨晓红、工队技术员莫弱若等人与高旭峰、高旭勤、李文永发生冲突。
在此过程中,高旭峰从胜利坪村农资加油站用白色塑料桶购买了100元汽油,用自己的微型面包车拉到工地,高旭勤将汽油泼洒到施工场地和民工身上,李文永将汽油用打火机点着,致外地民工田贵洋严重烧伤。高旭东被开发商的弟弟杨六生等人推入大火中,致使高旭东被严重烧伤。打斗中高旭勤也被人殴打致伤,现场停放的一辆比亚迪小轿车和一辆微型面包车被人砸坏。
临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冯丕胜告诉本刊记者:4月16日,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确接到有关胜利坪村斗殴的报警电话。
根据记录,前后有三个报警电话打入,时间为:下午5时36分、晚8时51分及晚10时08分。事实上,三次报警,临县警方只出警两次。冯丕胜告诉本刊记者,晚8时51分,110指挥中心第二次接到高旭峰报警电话,副主任曹晓荣在电话中说:“土地纠纷管不了,不出警。”
“针对曹晓荣的行为,吕梁市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已经查处,对其作出行政记过处分。”冯丕胜告诉本刊,“临县公安局已将曹晓荣调离110指挥中心,目前待岗。”
究竟谁是斗殴案的祸首?高家人与杨五生至今仍各执一词,但有一点双方均认可:高家的0.7亩地确实没有签订过任何书面协议即被征用,而这一点也是斗殴案发生的诱因。
“最先修的就是医院”
斗殴案发生不久,高海宁网络实名发帖:临县县委书记刘永平在新城开发中收受巨额贿赂私自将山西省政府批准的用于建设医院和学校的700多亩公益建设用地倒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用于建设商品房,并纵容房地产开发商在未签订任何征地协议、未给予任何补偿的前提下,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强征耕地。
刘永平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他不认识这个开发商。
至于“将用于建设医院、学校的700多亩公益建设用地倒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用于建设商品房”一事,刘永平说:“当时我是县长,这块地是经过合法交易平台出售的。现在,医院已经建成,医院、第六中学、青少年活动中心、住宅小区等等都是有整体规划的,(修住宅小区)没有占学校和医院的地,最先修的就是医院。”
临县新闻办主任杨秀春告诉本刊,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书记、县长是刘永平一人兼,实际情况是,有一年多,刘因腿部手术在北京等地接受治疗,其间,县里好多具体事情都是由职能部门办理和运作。
据本刊记者调查:目前,新城内的临县人民医院办公楼和住院楼及门诊楼、山西地方电力临县分公司生产调度综合楼、临县教育体育局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临县地方税务局办税综合业务大厅、临县移动分公司临县移动生产大楼、临县委宣传部临县文博中心、崇文苑小区(住宅)等13个项目的主体均已完工。
村委出具材料写着“全体村民同意”
临县国土局副局长刘承柱告诉本刊,征用900亩土地是经山西省政府批准的,“2007年~2010年分4次报批的,900多亩土地已经由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都有批文。” 刘承柱说,“土地报批和土地拍卖是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执行的,绝对没有问题。”
新城开发征地过程中是否存有瑕疵?刘承柱告诉本刊,当时县里有个新城开发指挥部负责征地,“他们负责征地,我们负责报批,当时就是这么定的。”
新城开发指挥部于2007年成立,2009年解散,总指挥是原临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薛全清。
2012年12月22日,薛全清告诉本刊,当时新城开发征地程序是:村委会先征得全体村民同意,之后,村委会再与指挥部签订意向书,最后,县国土局向省国土厅报批。“程序都走过,我们当时还制作了一些民意调查表,由村委会负责组成若干个小组挨户征求意见。大部分人同意,当然也有小部分弃权或不同意。经过调查才运作的。”薛全清说。
未签订土地征用协议,未领补偿款,62户农民的耕地是如何被征用的?薛全清对此解释说:“这个是因为我们本着一个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一个村里不可能百分之百同意,多数(农民)同意了村干部就敢做主,我想可能是这种(情况)。”
村委会和指挥部签订的意向书里有怎样的内容?薛全清告诉本刊记者:“当时操作环节不是很严密,记得不是很准确。你要(看)的那个(村委会与指挥部签订的达成意向书)找不到了,但是,肯定有,至于是书面还是口头,我记不清了。记得上面写着大家都同意(征地)。”
杨五生告诉本刊,他认为众多纷争的元凶就是胜利坪村村委,“国家征地之前,村委和村民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后才能(向国土局)交。国土局认的是村委会的章,为什么村民没全部同意就把章盖上去?”杨五生说,他曾去临县国土局查阅过相关材料,胜利坪村村委给国土局出过材料,“写着全体村民同意土地剥离,骗了县里。”
300万元补偿款被挪用
按照操作程序,村委会与村民协商同意之后新城开发才能实施,当时的村委会主任李文艺是这项重要工作的主要执行者。
2007年开始,临县政府以每亩10万元的补偿标准征用胜利坪村700多亩土地用于新城开发,前后共支付胜利坪村补偿款7000多万元。
有不愿具名的村民说,胜利坪村村民不同意卖地,补偿价格低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在土地丈量和补偿款发放中有暗箱操作,“土地丈量不公平,有的比实际亩数多,有的比实际亩数少。”村民高宝顺说,“领了钱的都是厉害人,都不是10万元卖的地,有人竟然一亩地(得到)20多万元的补偿款。”多名村民称,出面干这事的就是李文艺。
“农民嫌补偿款太少,老百姓问,10万元收地,卖50万元,中间40万元你政府花了?”临泉镇党委书记王犁青说,“事实上,政府不仅得不到钱,还要往里贴钱。”
临县土地局土地利用股股长高海珍给本刊记者算了笔账,按照拍卖价,每亩地48.42万元,除了上缴省、市部分和农民补偿款,落到县里只有15000元,“这些钱还要投到新城中的道路、绿化、管网等公共设施建设上。”
2009年2月19日和4月24日,临县国土局两次公开出让新城49840平方米的土地,起始价为3370万元,但均流拍,“就没有人报名,外地开发商在当地了解情况后对可能遇到的麻烦望而却步。”有知情人说。
2009年10月21日,这块土地第三次挂牌出售,经8次报价,该地终以3620万元拍出。根据当时的记录,这块地竞得人是“吕梁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简称远安公司),而该公司的被委托人是李文艺。
远安公司在整个拍卖中只是一个符号,李文艺与胜利坪村村民杨五生才是真正的幕后操盘者,“当时我们一起竞拍的,700万元押金中,我出200多万元,其余都是李文艺出,”杨五生告诉本刊记者,“远安公司并没有出钱,我们借这个公司的牌子和资质来竞标,(给远安公司)出费用,36万元。”杨五生说,3620万元中他出了1200多万元,其余均由李文艺出。
“他开发(这块地的)三分之二,我开发三分之一。”杨五生说,“到了分地(施工)的时候,他才告诉我,地里有纠纷。”杨五生后来才知道,这块地上共有10户农民没有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其中,李文艺的地上有7户,他的地上有3户。
杨五生告诉本刊:“我多给钱处理了两户,只有这家(指高海宁)不好处理,亩数不对,村委说他家是4分地,但这家人说是7分地。”杨五生说,土地赔偿价格一直有争议,多次谈判未果,争议最终演变为火拼。
2009年11月18日,李文艺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同村会计赵某某将村委账内管理的征地补偿款300万元从临县城关信用社转入李文艺个人账户内,2009年12月3日,李文艺将此30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新城内土地的出让金。2009年12月27日和2010年1月14日,李文艺分两次将所用300万元还入村委账内。
2010年8月20日,临县纪委认定李文艺已构成挪用公款行为,对李文艺做出开除党籍决定,不久,李文艺按规定程序被罢免村委会主任。2010年11月8日,临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李文艺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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