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玮)昨日市残联维权处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因“僧多粥少”,同时国内缺乏对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详细规定,武汉抽样调查的14万盲人中,无一人享受导盲犬服务。
记者查询发现,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但“提供无障碍服务”比较笼统,并没有细化到能否进入各种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
残联人士表示,虽然申请到导盲犬后免费使用,但“僧多粥少”,且后期养护成本较高,需要具有一定经济能力。
陈燕介绍,她是向中国导盲犬大连培训基地申请领养的“珍妮”,这是中国目前唯一的正规导盲犬培训机构。
记者昨日登录该基地网站发现,申请“导盲犬”的条件颇为严格。申请合格者若经配对训练获得适合的导盲犬,基地训导师将制定训练计划,考核合格后,才能将导盲犬交给盲人使用。
陈燕坦言,这家机构的成本主要靠社会捐款和政府补助,但缺口较大,导致培训的导盲犬少,同时,因社会认可度较低,对导盲犬拒绝者多,导致数量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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