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城)在父母的包办下亲上加亲,不料长达十六年的婚姻竟是无效婚姻。日前,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近亲结婚,被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母亲被告王某母亲系同胞姐妹,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系亲姨表兄妹关系。原告父母生有四个女儿,因无男丁,便将被告王某过继给原告父母。原、被告成年后,在父母撮合下于1996年3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因被告不务正业,夫妻感情一般,2009年因家庭琐事吵架,被告外出后杳无音讯。原告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婚姻关系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姨表兄妹,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因此原、被告的婚姻应属无效,原、被告自始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遂依法作出了宣告二人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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