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卉)17日上午,男子李某被石峰区法院以故事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2年9月,李某与女友吵架,激愤之下,他下了毒手,血泊中的女友哀求其送自己去医院,李某狠心拒绝,并离开了现场。
李某今年只有22岁,来自云南楚雄,初中文化。“我对不起她(女友),深深地伤害了她。我愿意负责,出狱之后,我会去看她,如果可以的话,我会继续照顾她……”李某说。
案发前,李某是我市一传销团伙的成员。小徐是李某的女朋友,也来自云南。去年9月,李某获知自己将被调动到新疆去,而小徐不愿意一起去新疆,提出要回老家云南。李某担心小徐回去后,会与自己感情疏远,不同意小徐回去,两人于是发生了争吵。
9月12日下午,他们在石峰区株化生活区一隐蔽处谈判。李某喝了酒,情绪比较激动。两人还动了手,李某用坛子碎片插进了小徐的脖子,直到鲜血喷涌出来……
小徐曾哀求李某送她去医院。但李某没有答应,反而迅速离开了现场。之后,小徐被路人发现并报案,送到医院时,小徐因失血过多已经休克了。经鉴定,小徐的伤情为轻伤。
法官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不算严重,可以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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