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邹乐)国家安监总局昨天通报了吉林金矿“1·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结果,经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电缆起火,发生火灾,导致采矿人员中毒窒息。目前,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3年1月14日,吉林省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井下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老牛槽矿区-440中段马头门下方二盲井井筒内的电缆起火,引燃盲竖井井壁护帮的板棚及木罐道,发生火灾,导致正在-280中段、-360中段进行采矿作业的人员中毒窒息。
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称,这起井下重大火灾事故十分典型,暴露出事故企业作业人员未配备自救器等严重问题,特别是未建设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此要求,所有地下矿山要强制建立机械通风系统;要强化局部通风和防火安全管理;要加快建设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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