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曹斯 通讯员/张跃)近年,“三农”投入不断增加,大量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在农村基层聚集,小村官面临大诱惑,农村基层腐败新闻屡见不鲜。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即将向省政协大会提交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建议》,其中披露,近五年来我省查处的农村基层腐败案件中有78%涉及“三资”问题,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的来信来访占农村信访的67%。提案建议: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体系。
问题 5年查处农村干部案件近万件
近年来,有关农村基层腐败的新闻刺激着人们的神经。据省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我省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988件、处理10419人,反映出的农村基层腐败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其中,查处的农村基层腐败案件中有78%涉及到“三资”问题,因农村“三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另据省信访局资料,2011年1至10月份,受理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分配问题的来信来访批(件)次占农村信访的67.3%。
近年来,我省在实践探索中走出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三资”管理新路子,但省民革在调研中发现,“三资”管理工作进展存在不平衡现象,且普遍重资金,轻资产、资源。与此同时,虽然各地都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但仍有瞒报漏登、台账不全等现象,导致产权不清、资产流失等问题;有的村务公开还存在走过场的情况,部分村干部滥用权力,民主决策难落实,“三资”处置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程序。
建议 在各村设“三资”管理工作站
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三资”监管,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省民革认为,进一步优化提升管理水平,让农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好、实现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当务之急。
如何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省民革建议,首先要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其中的首要任务是理顺监管部门,通过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尽快实现归口管理,确定由一个部门主管。同时,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网络,区、镇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三资”管理的组织部署,并在各村设“三资”管理工作站,负责基础性工作。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机制也尤为重要。省民革建议,要落实村务全方位公开制度,依托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推进“三资”管理和村委会运作,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把审计的重点从集体财务向“三资”管理拓展。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引入群众评议机制,进行绩效考核,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问责惩处。
此外,还要从法律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人及管理主体,抓紧出台《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和修订完善《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范决策制度,对村集体或股份社重大事项的决策,建议采取村民会议表决,并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提前到重大事项形成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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