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琦)记者昨从新洲区教育局获悉,该局清理教职工“吃空饷”现象,目前已发文辞退在编不在岗人员62名,另18名在编不在岗人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记者从该局人事科提供的“新教文(2012)3号”《区教育局关于对方海霞等32名擅自离岗人员作辞退处理的决定》文件中看到,长期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少数教师无视教师管理规定,擅离岗位,外出谋业,长期不归,严重影响教学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3条第5款规定,对徐古镇绿化小学方海霞等32人作辞退处理;另外,“新教文(2012)9号”文件决定对余来斌等16名擅离岗位人员给予辞退处理;“《新教文(2012)22号”文件辞退处理王继生等14人。
“还有18名擅离岗位的在编不在岗教职人员正在核查中,如果属实,将按程序给予辞退处理。”该局人事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新洲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黄安清说,去年4月,该局组织监察、计财、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全区各校各单位对照在编在册年报花名册进行逐人清理,对2010年春季后擅离岗位人员下发返岗通知,对拒不返岗人员签订自行离岗协议书,对长期离岗或找人顶岗的要一个不漏清理登记,并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地毯式”清理,发现有120余人在编不在岗,有少部分经劝说重返岗位,其他不愿或不符合返岗条件的人员通过走程序,在财政部门销户头,彻底清理出了教育系统。
据介绍,“在编不在岗”现象具体包括六个方面:一、教师编制在学校,但在外面做生意或工作,未到校上课,且工资照领的;二、长期生病未到校上课,但工资照领的;三、已经正式退休但工资由财政统发的;四、政策规定自费脱产学习,但工资照领的;五、已经辞职、辞退,但工资照领的;六、人员死亡,但工资照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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