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21岁青年与13岁女童偷吃禁果 或被监禁5年
2013年01月21日16: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港一21岁青年与13岁女童偷吃禁果 或被监禁5年]
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一21岁青年在住所涉嫌与13岁女友发生性行为,女友母亲报警,警方将其拘捕扣查;另一男子涉嫌在大埔强奸女友人,被警方通缉。
涉嫌与女童非法进行性行为被捕青年居住水区,与女友交往频密,感情要好,女友经常到其家作客。昨天(20日)下午1时,女童母亲到上水警署报警,指女儿较早前在男友家,与男友发生性行为。警方马上跟进,并派员到涉案青年住所调查,以涉嫌与年龄在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将他拘捕带署扣查,案件由大埔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二队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24条,任何男子与一名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
另一男子涉嫌在大埔强奸女友人,被警方通缉。报称27岁女子上周二(15日)在大埔头路一单位遭人强奸,她昨天下午3时才报警,警方列作强奸案,通缉事主一名34岁涉案男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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