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自己驾驶考试的“科目二”过关,小伙子把酒言欢,酒后驾骑摩托车后顿时“杯具”了。昨日,这名邱姓青年因醉驾并犯下交通肇事罪,被东西湖区法院判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8月28日晚,邱某为庆祝自己在驾驶资格“科目二”考试中顺利过关,与其他学员一起在酒店宴请教练。席间,邱某兴致大发,喝下二两白酒和两瓶啤酒。当晚9时许,席散,邱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将横过马路的行人李某撞到,后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5.0mg/100ml,为醉酒驾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邱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11万元,依法接受刑事处罚。其眼看到手的驾驶证,将可能从此与他无缘。
昨日,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醉驾入刑一年多来,酒后驾驶、醉驾行为大为减少,但仍有人侥幸以身试法。更为讽刺的是,此案中的醉驾者系正在接受驾驶资格培训期间,更加发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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