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定波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1月21日开庭审理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马某强制医疗程序案件。据介绍,这是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后,全国首例强制医疗程序案件。
2012年3月19日6时许,马某因不满父母反对其离婚,持铁锨砍击母亲郑某头部致其死亡。次日7时许,马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马某对杀死其母一事供认不讳,并扬言还要加害其他亲属。因马某曾有精神病史,2012年8月21日,公安机关对马某进行鉴定,确认马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机关认为,马某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鉴于其人身危险性极大,存在继续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可能,遂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对马某进行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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