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一支行副行长非法融资受审 曝银行“拉储”乱象
2013年01月24日08: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浦发一支行副行长非法融资受审 曝银行“拉储”乱象]
近日,浦发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原副行长马益江“非法融资”案开庭审理,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专家表示,在“员工个人行为”背后,也暴露了我国银行对规模竞争过度依赖以及员工“拉储”在民间见怪不怪的深层问题。
以季末拉存款等名义“高息融资”
1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浦发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原副行长马益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发社会关注。
据了解,马益江在担任支行副行长期间,伙同他人以银行季末拉存款等名义“高息融资”,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十亿元,主要用于拆借给河南省德麒投资集团法人代表鲁泊麟,后者名下有担保公司、钢材公司,投资涉足房地产、路桥等领域。后鲁泊麟资金链断裂,导致马益江无法偿还所欠本息,到案发时未得到偿还的资金超过10亿元。
从2011年10月开始,相关债权人多次围堵浦发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使这起非法集资案浮出水面。浦发银行表示,经过对所涉及业务进行的全面内部排查,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其中。
受害人:柜台存钱时被请进办公室
据一位受害人介绍,马益江从2009年起便进行高息集资,与她有直接联系的债权人有60人左右,间接受害者则有上千人。不少受害人是到柜台存钱时,被马益江请到其办公室,被劝加入了其介绍的“业务”,马益江还为部分受害人开具了假单据。
银行员工“个人行为”如何撬动数十亿元资金?马益江的支行副行长身份无疑成为其最重要的“保护伞”。一位受害人表示,自己一方面是被高回报吸引,另一方面,也是被马益江银行副行长的身份迷惑,误认为是银行行为,从而放松了警惕。
马益江是连续三年的“拉储冠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马益江支行副行长的身份,其得以成功“圈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间早已对银行高息“拉储”见怪不怪。
据一位与马益江相熟的受害人介绍,马益江是郑州浦发银行系统连续三年的“拉储冠军”。2010年时,马益江以“拉储”为名找到自己,说要提升业绩,晋升职务,请他予以支持,并表示资金用于银行业务,不出银行。因为之前在贷款上有过合作,比较熟悉,且对银行高息“拉储”习以为常,于是将1亿多元交给了马,月息2分到4分不等。
这位受害人表示,银行向民间短期拆借资金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在季末、年末,银行为了冲时点,月息甚至能高达1毛钱。出于互相帮忙的考虑和对正规银行的信任,帮助银行在短期内周转一下资金也很正常。
银行“拉储”乱象行业普遍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存在“拉储”行为的并非浦发银行一家,存定期返现金等不规范行为,在一些中小银行的支行仍广泛存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秘书长李宪铎认为,在银行现有的考核机制下,从支行行长到基层员工,每个人的个人收入和上升空间都高度依赖“绩效”,考核压力层层分解,几乎每个支行的银行员工都有“拉储”压力。
一家城商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自己的底薪只有不到两千元,其他收入几乎全部依靠拉存款和放贷款的提成。许多银行的客户经理都背负着上千万吸储指标,季末、年末为了完成存贷比临时冲规模更是家常便饭。
新华社记者 邓中豪 梁鹏
- 分析
发展模式落后致“拉储”盛行
银行“拉储”行为何以长盛不衰?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银行“拉储”盛行的根本原因还是发展模式落后,没有摆脱“存款立行”的传统思维。在我国“贷款规模”控制的背景下,本年度完成的“贷款规模”对第二年的“贷款规模”有重要影响。各银行一心把贷款规模做上去,只求规模,不求效益,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增长模式。做大贷款规模,就必须把存款规模提上去,这是“拉储”盛行的内在原因。
赵锡军认为,银行可以争抢客户,但竞争必须合法、有序。在大力整治“拉储”乱象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各银行亦应对传统的增长模式有所反思。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应对“存贷比”考核是银行“拉储”的原因之一。按照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模式,控制住存贷比,也就控制住了银行信贷扩张的规模。无论是季末存贷比考核还是从2011年开始的日均存贷比考核,都是银行重要的考核指标。银行贷款总额比存款总额不能超过75%,银行在扩张贷款的同时又要降低存贷比,只能把分母做大,也就是多拉存款。由于利率市场化尚未完全放开,银行缺乏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价格竞争的手段,而客户经理的出现则使银行把员工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进而产生各种“拉储”乱象。
据新华社电
- 背景
业界呼吁弱化存贷比指标
近年来银行业所出现的疯狂“揽储”现象背后,是75%存贷比红线的硬性规定。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对存贷比松绑的呼声越来越高,甚至有消息称存贷比有望取消。
所谓存贷比,是指银行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的比值。从银行盈利的角度讲,存贷比越高越好,因为存款要付息的,而贷款利息是银行获得的收入。去年7月,曾有消息称银监会将取消银行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硬性规定,引发业界热议。一些学者认为,目前的存贷比不仅直接对贷款构成了制约,而且会构成降低贷款利率的障碍。
银行业协会去年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2》也显示,有72.6%的受访银行高管认为,在保留存贷比指标的同时,应对该指标的约束效力、指标值和测算方式进行调整。其中,41.9%的受访者表示,存贷比指标应保留作为监测指标而非硬性监管约束指标。
安邦咨询报告表示,基于风险考量,商业银行的存贷比红线并不能一取消了之,还需出台更多的政策予以配合,以保证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不至于被削弱。光大银行报告则认为,尽管仍作为立法约束,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融资工具的创新,银行存贷比受重视程度会逐渐降低。据悉,全球其他各国均未对商业银行存贷比设立要求。
新京报记者 沈玮青
- 银行声音
浦发: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其中
针对马益江的非法融资案,浦发银行在1月11日发布声明称,该行在获知马益江涉案信息后,第一时间就其涉及业务进行了全面内部排查,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其中。
声明称,马益江已于2011年10月离开该行,此后被公安机关羁押调查。该行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并将以此为戒,持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目前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业务正常。
新京报记者 沈玮青
非法融资等案件频发
2012年12月,齐鲁银行特大伪造金融票据案主角刘济源受审。
他以支付高额利息、好处费等方式,引诱企业到齐鲁银行办理定期存款,而后与银行业务经理勾结,采用虚假质押手段,以骗贷的方法从银行诈骗巨额资金。起诉书指控其20项涉嫌犯罪事实,其中涉案金额最多的达40亿元,最少也有1000万元。
2012年12月,原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经理何丽琼被判处死刑。
她伙同他人以澜石邮政局和龙角邮政局邮政储蓄的名义,对外非法吸收198名储户的存款共计人民币13.25亿元。同时在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期间,被告人何丽琼及陈绮丽将非法吸存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59亿元占为己有,用于偿还赌债和投资。
2012年11月,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钱梅芬。
钱梅芬原系常州市某银行一名信贷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客户信息,向客户承诺高额利息回报,向客户借款,再将借款出借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从2009年至2012年9月,共计向四十余人非法吸收存款9485.5万元,其中损失最大的达到3815万元,是常州近年来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最大的案件。
2012年6月,中国银行芜湖分行某支行原副行长赵某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赵某在2006年至2011年期间,为了其哥哥公司投资项目运转,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1100余万元,无力偿还。
新京报记者 沈玮青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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