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雨花区法院审判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7人被判刑。图/记者辜鹏博
本报记者任文婧 实习生谢芳芳 长沙报道
“XX楼盘盛大开盘”、“亲,XX百货大减价”……信息铃声响不停,垃圾短信满天飞,这种骚扰,折磨着每一个市民,除了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对方也能一一报出来,这些很私人的信息,到底广告商怎么知道的?
1月24日,雨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曾治中、易志江等7人,都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其中,曾治中和易志江两人非法获取的信息近两亿条,信息遍布全国,有的甚至细致到市民的具体住址、消费能力等,并将信息多次贩卖。
信息从网上来,有的买,有的换 从2007年开始,曾治中和易志江(两人均为江西人)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获利。两人通过在QQ上搜索“机主信息”等关键词,加入一些相关QQ群,“群里会有人说手上有些什么样的信息出售。我们就会和对方联系,谈好价格后通过网银转账或直接将钱存入对方提供的账户内。对方收到钱,就会将要买的信息通过QQ邮箱或QQ即时文件发过来。”曾治中说。
曾治中说,买这些公民个人信息的费用,两人一人出一半,“资源共享,分开获利。”
买入信息只要数百元,可多次卖出 被警方查获时,曾治中电脑中的数据有100多G,信息近两亿条。数据太多,曾治中说自己也不能完全记得。只记得江西省移动机主资料和部分车主、企业、富豪、楼盘、学生等资料,是花了3000元从一个叫“老男人”的网友那买的。2011年9月更新的湖南省移动机主资料,则是从另一被告缪某手中以500元价格买来的。2012年1月更新的湖南省移动机主资料信息是以500元向网友“老男人”买来的。广东移动的信息是以300元或500元向网友买的。而电信C网在网用户清单和四川省移动信息是易志江在网上与别人交换来的。
这些信息主要出售给一些做广告的短信群发公司、商业调查公司及其他有这方面需求的公司或个人。“价格要看怎么谈。”曾治中说,买一个省的移动机主信息,一般在500至800元之间。还有一些是和别人根据各自需求交换来的,不用花钱。卖出去则一般开价一两千,不过最后也就几百元卖出去了。但买一次信息复制后可以多次出卖。其中,曾治中就非法获利2万元,易志江获利8000元。
除了卖数据,还做短信群发业务 法庭上,曾治中承认,自己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就是为了卖给别人,以此盈利。同时,曾治中和易志江两人还以此做短信群发业务。“有些商家希望通过发短信的方式投放广告,我就去联系,谈下这笔业务后,再找短信群发商来提供群发短信服务。商家提供短信广告的内容并支付酬金,我们需要联系短信群发商以及群发的信息资料以此获利,这中间,我们会根据广告的内容提取合适的接受广告短信的对象。”
曾治中承认,自己也接到过垃圾信息,刚开始曾治中还说“觉得很正常,随手就会删掉”,后来私下里,曾治中也坦承,“其实我也觉得这是种骚扰,很烦。”
7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 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认为,曾治中、易志江等7人,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鉴于被告人案发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退缴全部非法所得,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因此判处曾治中和易志江有期徒刑9个月15日,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5人分别判处拘役几个月不等。
贩卖哪些信息 “老板信息”遍布全国,近两亿条
对于这些个人信息,曾治中称之为“老板信息”。
曾治中手中,有湖南省移动机主信息约3千万条,湖南移动集团网信息4万5千条,四川省移动信息3千万条左右,江西省移动机主信息约2千万条,江西省移动“V”网客户信息1万至2万条,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移动机主信息数十万条,广东省移动神州行、动感地带用户入网信息5800万条,全都包含移动机主信息、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移动入网信息。
同时,还有电信C网在网用户清单。湖北武汉车主信息2万7千多条。四川企业名录信息1万条,包含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注册资金等信息。2012年河南高考数据,包括考生姓名、学校、联系方式等。曾治中承认,自己手上的公民个人信息“有近两亿条”。
买家 大学毕业生为保工作两次买个人信息 小冯,1987年出生,大学刚毕业两年。法庭上,小冯说自己买过两次移动手机机主的资料。
2011年,小冯在一家公司找到一份推广手机报的工作。为完成公司指定的任务,小冯第一次是从移动公司员工谭某(另案处理)处得到几十万条长沙地区移动机主的资料,包括手机号码、姓名、登记地址等,他为谭某付了1000元的“饭钱”。但这批信息公司没通过,且谭某几天后告知小冯这样是不合法的,要求赶紧删掉,小冯就删了。
第二次,小冯又通过QQ联系到网友“移动数据专家”,花了1500元买了湖南湘西50多万条数据。小冯将其中20万条发回公司审核。此次审核依然没通过,小冯也感觉到这件事是违法的,便没再买了。
“我想保住工作,才买了个人信息。”小冯说,自己2010年大学毕业,一直找不到工作,所以很珍惜2011年找到的这份工作。刚开始没意识到是违法,觉得又不是发广告,只是将教育信息发给家长,家长不要还可以退订。
法院最终判处小冯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这次的事给小冯的教训深刻,“现在大学生找工作不容易,希望以我的经历提醒其他大学生,走上社会后要多些思考,不要急功近利,在不经意间犯错。”
私家侦探买来信息“找人” 丁某,宁乡人。
2010年底,丁某非法成立了私家侦探所,自己做了“私家侦探”。2011年4月,丁某发现一个网名叫“中国资源部”的人在QQ群里发广告说出售湖南、四川等地的移动机主资料。考虑到获取这些公民的个人信息可方便公司业务,还可从中非法牟利,丁某就与也在做私家侦探的朋友袁某联系,决定每人出500元买下湖南省移动机主资料,这些机主资料包括:机主姓名、手机号、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数据库资料,约3000万条。
丁某接到一些业务的时候,就会通过数据库查一下手机的相关信息确定业务客户对象是否属实。同时,还会在要找人时,通过数据库找到相关电话号码,或从基站代码查到相关的中文地址。
除了买移动机主信息,丁某还通过秘密跟踪、秘密拍照、手机定位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最终,丁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作者:任文婧 谢芳芳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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