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广州1月24日电】 (特派记者 崔霞)省“两会”这两天有一个字特别火,那就是“晒”。代表委员除了对官员“晒”财产提出不少高见外,今天记者采访时还发现,大多数代表都大赞省财政厅在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晒”三公经费,还有不少代表呼吁政府不再“选择性”“晒”信息,公开、透明,越来越成为代表委员和广大百姓的期待。
“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费用比例大
记者采访深圳的省人大代表,很多代表都关注到提前下发的预算报告中关于“三公经费”的内容。张丽杰代表告诉记者,今年的预算报告不但做了文字说明帮助理解,还将经费开支项目细化到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等,将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细化到项级科目,“看懂了才能更有效地监督。”张丽杰说,监督纳税人的钱怎么花,花的是否合理,本来应该是人大会上代表最重要的职责之一,但专业不对口、报告太高深,影响到代表行使权力。
刘林代表看“三公”看得很仔细:“三公经费,公务用车是大头。”刘林说,这可能也将推动政府下决心,推动“公车改革”这个“老大难”问题,“公车改革比较复杂,要一步步来。首先要严格管理,比如节假日公车全部封存,办公事用公车、办私事不能用,违反要有惩罚机制;下一步再考虑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先进管理模式,彻底解决公务用车的问题。”
“预算草案提出今年三公经费要下降5%。”刘林代表认为是“晒”的结果,只有晒出来才能有压力有动力,推动三公经费逐年往下走。
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继去年开始践行“广州政府不公开39号文件(涉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就不刮胡子”的省政协委员孟浩持续呼吁政府信息公开之后,今年深圳的张丽杰等代表准备提交《关于制定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实施办法的议案》,希望用法律保障政府信息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张丽杰的这份议案提出,现在广东的《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的范围、需公开到何种程度的规定较为模糊,导致政府公开信息的随意性很大,“政府往往只是选择性地公开,对于正面信息,如政府优良的政绩、领导人关心群众生活的讲话等,政府愿意公开;而敏感及负面信息如三公经费、预算的执行、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决策失误、效率低下、管理混乱、腐败等等,政府不愿意公开,则往往以‘保密’、‘维护社会稳定’等为名,将其控制在政府系统内部。”
对此,张丽杰建议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立信息公开的默认原则,即“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同时对于如何平衡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要进行具体、明确的列举。凡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规定、文件及其决策起草过程等都应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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