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火车票代售收服务费被指敛财 专家称应取消
2013年01月25日14: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郑州火车票代售收服务费被指敛财 专家称应取消]
中新网郑州1月25日(记者杨大勇)火车票代售点在给消费者购票带来方便的同时,其收服务费的做法却引来不少消费者的质疑:设立代售点作为铁路部门的营销手段,目的是提高其服务质量,赢得更多的客源,保持“铁老大”的地位,但不能作为“敛财”的渠道。24日,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向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火车票代售点不应收取服务费,制定这种收费政策时考虑不周,只考虑到铁路部门的利益,而没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该政策应取消。
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来临,围绕火车票的话题也接踵而来,火车票代售点收取服务费也成为质疑的对象,一些消费者表示不满。近日,中新网以《郑州火车票代售点收服务费消费者戏称变相“黄牛”》为题报道了消费者的不满。郑州铁路局回应称,5元手续费不是铁路局自己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关于规范铁路客票销售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核收的,代售点售票收费标准统一执行按张数收取客票销售服务费,不是按照里程收费。
据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1997年前后,铁路部门面对公路客运和空运的竞争,铁路客源出现下降趋势,“铁老大”的地位受到撼动。面对严峻的竞争,铁路人开始主动出击,展开营销,以“市场为需求”、“客户是上帝”等观念开始让铁路人有深刻的认识。“火车票代售点”也是当时铁路部门为方便旅客、赢得更多客源的一种营销手段。
既然是“营销手段”、“服务消费者”,为什么还要收取服务费?郑州市一位姓赵的消费者质疑:火车票价里面应该包含有相关服务费,再另外收取服务费是不合理的,是不是涉嫌重复收费呢?
郑州市一姓蔡的市民称,虽然代售点服务费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但这种收费政策是10年前制定的,目前已经不适应消费者对铁路运输部门服务地需求,铁路部门应该改变服务,不能以服务消费者、方便消费者为由收取服务费,而变相“敛财”。铁路运输部门要想“铁老大”的地位不被撼动,赢得更多客源,服务水平和服务理念应随着时代变化而不断更新和提高。
一些消费者认为,郑州火车票代售点的开办,在很大程度上,给消费者带来很大方便,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增加营运成本,但同时赢得了不少客源。火车票代售点的开支应由铁路部门给代售点一定的补贴,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种靠政策性收费,已经受到消费者的唾弃,也迟早会被市场淘汰。
据消费者称,火车票代售点不仅仅在郑州存在,在其它城市也存在,是铁路运营体制的问题,从服务消费者的角度和铁路部门竞争角度看,应该改革或改变。
近日,佛山小夫妻因收十元手续费帮人代订火车票被刑拘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起热议。那么,有消费者认为,经批准的火车票代售点虽然具合法性,但存不合理的一面,又该怎么办呢?
24日,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向清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铁路运输部门是承担特殊社会职能的机构,兼具政府职能,享有国家财政支持,除自身利益外,不应增加其它社会服务条件,而收取不符合条件的服务费。代售点作为铁路部门的派出机构,其服务应和在火车站一样,票价本身也已加入了其合理的利润,不应收取服务费。
宋向清称,从竞争的角度看,铁路运输企业为了和航运、公路运输竞争,铁路运输部门设立代售点是为了把火车票更多地卖给消费者,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是为了赢得更多的客源。
由于当时制定收服务费政策时,是微利经营,收入不能弥补代售点的开支。就当前来看,高铁、动车的开通,其利润不一样了,原有的收费性文件不应再执行。宋向清坦言,“出台火车票到售点收取服务费政策时考虑不周,只考虑到铁路部门的利益,而没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该政策应取消。”
河南政协委员闫琪表示,代售点本身就是铁路部门的派出机构,消费者也排队了,收取服务费不合理。
郑州铁路局回应称,铁路客票代售企业是从事客票代理销售服务的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代售企业),铁路非运输企业投资兴办客票代售点,是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开展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开办客票代售点是满足旅客便捷购票需求、扩大客运市场营销的措施,是加强客票代售管理、遏制倒票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铁路非运输企业所属的代售点,有自办的,也有与金融、旅游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合办的。旅游集团及郑州车站实总收取销售服务费及收费标准,是按照上述规定经过批准的。
据了解,河南火车票代售点数量众多,分布到郑州市各个街道,以及各个市、县,每张票5元的服务费是个不小的收入。
作者:杨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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