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5日电 美国《侨报》24日发表社论称,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把权力关进笼子”,值得关注和期待。中纪委提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反腐败不能只靠官方的力量,只有借助民众的力量,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才能形成真正有约束力的制度。
社论摘编如下:
为未来五年反腐谋篇布局、确定基本思路的中共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近日在北京落幕。作为中国的最高反贪腐机构,此次会议,是新一届中纪委第一次就反腐败工作召开全会,中共七常委悉数出席,成为时下海内外关注的热点议题。
从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权力关进笼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代表高层声音的反腐宣誓,到中纪委公报中“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等具体路径,尽管外界的解读各有侧重,不约而同的是,外界感受到中央根治官场腐败的决心,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中国的高速发展和财富累积下,腐败问题蕴藏着极大的社会风险。中共新领导层上任以来,中国刮起一股反腐风暴。习近平先后6次谈到反腐、“救火队长”王岐山宣称“网上的骂声也要听”,一时间多名贪官被微博“秒杀”……民众在一片快感中欢声叫好。
有媒体指出,此次会议,习近平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从权力运行的高度,推动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是中共领导人第一次明确提出这样的论述,值得关注和期待。
但如何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重大而紧迫课题。中国反腐,既要有政治目标,也要有具体的实践路径。惟其如此,才能形成全民热盼的理想反腐场景。在制度顶层设计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失为一个非常好的反腐路径。
国际上通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必须具备5个环节:申报、公开、内部审查、外部监督和问责。从目前中国试点的地方看,并没有采用这个通行做法,更多的是在做很表面的工作。有的官员财产只在本单位等小范围公开,没有接受公众监督。有的申报材料直接锁进保险柜,没有做到真正的公示。
中纪委提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不抽查,当事人想怎么报就怎么报。不核实,难知所报材料是真是假。只要抽查核实不流于形式,贪腐官员就难以藏身,清白官员更会坚守官德信心。
尽管离外界的期待尚有距离,抽查核实更是迈出了关键一步。2012年底,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公布了家庭信息,或许为官员财产公示的预热。中国自1995年正式启动领导干部个人信息申报制度,如今官员申报财产已经多年,并已经扩大到副处级,公示官员财产在技术上不难实现。
抽查与公示,一个是动用政府的力量,一个是借助民众的力量,两者有着根本的差别。从近来的“微博” 反腐,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已经可以感受到其能量,是传统的“制式反腐”所不具备的。
只有借助民众的力量,才能对官员形成真正的监督,才符合主人与公仆关系的应有含义。官员财产公示很可能令社会付出沉重的社会代价,但是这一阵痛是必须的,正如所有的改革都会有阵痛一样。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好,其他反腐制度也好,只有借助民众的力量,而不是仅仅靠官方的力量,才能形成真正有约束力的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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