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检察院2012年查处“惠民涉农”职务犯罪96人
新快报讯 记者 郭海燕 通讯员 穗检宣 报道 广州市检察院近日发布称,2012年“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罪犯近百人。缺乏监管的农村环境里,犯罪呈现出明显特点,贿选上位的村官为回收“投资”,拉帮结伙,抱团作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统计显示,2012年,广州市立案查处的“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共76件96人。其中,涉及土地与矿产征用案件占近半,成为犯罪集中领域。贪污型犯罪主要是由村“两委”、经济合作社和财务人员共同骗取、贪污征地款;贿赂型犯罪主要是发生在村道、污水处理、农民公寓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
分析发现,查处的案件中,农村基层工作者居多。因为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通常一手掌握着农村集体资源,这就容易给贿选上位的村官提供作案机会,他们将手中的权力变为收回“投资”、捞取利益的工具,作案模式由单人操作朝多人窝案、串案犯罪转变,大部分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
“这些案件线索多来源于村民的举报或上访。”该总结认为涉农领域的腐败常成为群体性事件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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