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陕西“房姐”龚爱爱假户口事件挂牌督办,并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山西、陕西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查处假户口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犯罪。
此前最高检已对郑州“房妹”事件挂牌督办。
最高检渎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年初曝光的陕西“房姐”事件和2012年12月曝光的郑州“房妹”事件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事件本身关系人民群众住房问题,舆论反映十分强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类事件高度关注,要求对事件背后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有关检察机关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
省纪委正式介入 赴京调查
“房姐”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同时还拥有四个户口,一时间传言四起,传龚爱爱在神木有多处商业投资。目前,陕西省公安厅已经组成调查组正在赶往神木县。
同时,陕西省纪委也已到达北京,开始正式介入调查“房姐”龚爱爱这一事件。 央广
榆林警方清理整顿“重人重户”
有消息称龚爱爱在西安 神木工商立案调查
神木“房姐”事件自网络曝光以来已有一周多,尽管全国各路媒体报道关注不断升温,社会舆论反响愈加强烈,龚爱爱的踪迹依然难觅。
1月19日,龚爱爱通过朋友辗转向媒体表态,为自己“户口”问题和财产来源进行辩解。这也是她目前唯一正面回应的声音。
那么她现在究竟在哪里?连日来,记者一直拨打龚爱爱的两个手机号,要么处于关机状态,要么不予接听。
有内部消息称,近段时间她就在西安市生活居住,警方已派人正在接触龚爱爱。
榆林警方清理人口信息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对象
昨日下午,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至2013年3月,榆林市公安局开展“重人重户”清理整顿工作。
榆林市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清理整顿明确规定全面清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公务员、企业老总、个体老板、社会知名人士等人群进行重点核查。对辖区内长年无照片、无变动、无人管理的户口,进行逐一核实。对人户一致但无照片人员,要就地采集人像信息并动员其尽快办理二代证;对打工多年未归、查无下落的户口采取进村入户进行调查。对违规落户造成重户的,要分清真伪保留原始户口,注销违规户口。
此外,将全面复核2005年以来办理的外地迁入户口、收养户口、无户迁移“农转非”、补录户口以及户籍登记事项的更变、更正内容等卷宗材料,特别是周边省市迁入的户口,要核查材料是否齐全,户口审批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办理户口准迁证、迁移证等,注意从中发现可疑户口的问题线索。对于存在问题的要彻底核查清楚,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榆林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户口申报登记审批程序,决不允许出现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情况。要按照“谁登记、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户口登记管理责任追究终身制。同时对清理整顿工作中,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有关县局、分局和派出所,将严肃处理,对工作失职渎职的,将会同纪检、督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神木工商立案调查“龚仙霞”
其名下企业可能被注销
昨日,神木县工商局开始对“龚仙霞”名下的爱丽莎广场和神木正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据介绍,龚爱爱曾以龚仙霞的虚假身份向神木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66.6万,投资比例33.32%;向神木爱丽莎购物有限公司投资3525万,投资比例50%,两项合计3670万元。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商执法人员正和神木县公安局协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龚仙霞为虚假身份的证明文件。同时正设法寻找龚爱爱调查,如果确认其注册企业时持有的虚假手续,将作出处罚决定,或可能会注销企业登记注册。
有法律人士指出,龚爱爱户口造假的问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对其虚假身份注册的企业,相关部门应慎重决策。“即使是个人用虚假身份注册,但企业目前仍属于龚爱爱的合法财产,如果企业被工商部门注销后,很可能会造成其重大财产损失。”
龚爱爱人大代表资格是否终止目前没有说法
神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崇飞证实,作为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龚爱爱出席了今年1月初的榆林市人代会。
对龚爱爱人大代表的资格是否会终止的问题,记者联系榆林市人大多位负责人,都未得到正面回应。神木县人大相关人士也没有明确说法。据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如果龚爱爱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本级人大可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汇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本报记者 宋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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