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惠东保险公司因重大事项未报批 遭警告罚款
2013年01月28日1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重大事项未报批 浙江惠东保险经纪公司遭警告罚款]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因重大事项未报批,浙江惠东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被浙江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
经查,浙江惠东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作出三项重大决议:一是公司分立,“本公司由67%的股东存续;33%的股东设立新的保险经纪公司”;二是资产分割,“翁卫东33%的股权和台州分公司的资产作为"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的界限”;三是高管变动,“翁卫东不再履行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再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该公司作出分立决定之后,未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浙江保监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对浙江惠东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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