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获悉,或为全国首例企业就招聘歧视行为公开致歉并赔偿的案例近日在广州产生。
2012年11月6日,广东籍女子温语轩(化名)因在求职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基于性别而拒录,向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投诉状,投诉港商香港鸿业器材有限公司于广州的分公司广州宝勒商贸有限公司在招聘时存在性别歧视行为。
2013年1月15日,温语轩和广州宝勒商贸有限公司代表在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下,达成了积极的协商结果:广州宝勒商贸有限公司自动纠正错误歧视行为,并承诺不再出现类似行为。而且在2013年1月21日,宝勒商贸有限公司在其公司主页、“智联招聘”广告页刊登道歉信;同时支付温语轩快递费、电话费、交通费等投诉产生的费用共6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记者就此登陆宝勒商贸有限公司的网页,果然在“企业最新动态”栏目中发现了该公司的致歉信。在致歉信上,广州宝勒商贸有限公司表示:“我司在2012年10月21日的智联招聘中将招聘销售的职位限制为男性。这是我司人力工作人员由于缺乏两性平等的就业理念导致,对于女性应聘者造成的伤害,我司表示诚致的歉意!我司现承诺自动纠正所有歧视行为,并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类似行为,希望两性就业平等的理念在您的倡导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深入人心,并能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
业内专家称,类似招聘启事遭性别歧视投诉最终获赔偿及道歉,自2008年《就业促进法》施行以来还从未发生过,该案可能是全国首起同类案例。对于纠正招聘中存在的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将具有积极意义。法制网北京1月27日讯 记者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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