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舟逸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下午受理了“上访妈妈”唐慧对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起诉。
可喜的立案决定
去年8月2日,唐慧由于持续为“幼女被迫卖淫案”中的受害人她的女儿“乐乐”上访申诉,被永州市劳教委处以劳教决定。此事在网络曝出后,舆论哗然,唐慧也于9天后经行政复议被撤消了劳教决定,自劳教所被释放。
去年11月5日,唐慧正式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国家赔偿书面申请,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其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以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今年1月11日,唐慧的这份国家赔偿申请被驳回。失望之余,唐慧于1月22日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这份立案通知书来看,这是该院在2013年受理的第一起行政赔偿诉讼。
接到立案决定后,唐慧和代理律师徐利平感到踏实了些。徐利平表示,之前将本案起诉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些冒险,目前这个结果已经非常好。“这种情况在永州市中院一审比较少,毕竟永州市劳教委不是一级人民政府”,徐利平解释,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管辖范围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而此次永州市中院决定立案已值得乐观。
将报请省高院指定管辖
在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中,唐慧曾提出请求:考虑到与该案直接相关的刑事案件涉及永州公安系统的公务人员,希望永州市中级法院能报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中级法院审理此案。
据唐慧描述,在昨日送达了立案通知书后,永州市中级法院的工作人员当即口头承诺会考虑当事人的这一请求,“他们说明天帮我报到湖南省高院去,7天后湖南省高院会有一个结果”。
唐慧透露,在递交起诉书后第三天,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询问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唐慧当时表示,只要他们永州市劳教委愿意诚恳解决问题,她会同意调解。但唐慧也坚持,调解的前提是永州市劳教委必须承认他们作出的劳教决定违法,这是她的底线。
唐慧说,自己坚持要将这场维权打到底,目的并非要和永州市劳教委打官司,只是希望能讨个正义的说法,“我现在还是要抱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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