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近日,在广东省人代会分组讨论中,有代表提出要引进新加坡的“鞭刑”。此消息一出,马上引起网友的热议。有的网友称这是历史的倒退,与法治精神、保护人权相违背;有的网友称对于引起人民公愤的贪官污吏,不鞭不行。由于鞭刑普遍被国际组织认为是对受刑人不人道及侵犯其人权,此刑罚在世界上多数地区已经废除。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无论是犹太人、埃及人、叙利亚人、波斯人还是斯巴达人和罗马人,都使用过这种刑罚。
由于鞭刑会对被施者造成严重的皮肤创伤,以及笞刑的不人道及侵犯人权,目前多个国家已经废除笞刑,但仍有少数国家继续施行。
鞭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式,正式开始于西汉文帝、景帝时期,景帝时,规定笞刑只能打臀部。在隋唐五刑中,笞刑、杖刑是比较轻的,打十至五十下的为笞刑,打六十至一百下的为杖刑,责打部位为背、臀、腿。宋代则分为臀杖和脊杖,分别打臀部和背部,脊杖较重。元代至清末,笞刑、杖刑均只打臀部。
日本
日本古代有仿自中国唐律的笞刑,打屁股,明治维新后推行“文明开化”而废止,但在殖民地台湾和朝鲜曾施行笞刑,都是打屁股,限打16岁以上60岁以下的男性。
1912年发布《朝鲜笞刑令》和《朝鲜笞刑令施行规则》,在日治朝鲜半岛施行笞刑,1920年4月1日,大正天皇颁布《朝鲜笞刑令废止制令》,明令废止笞刑。
意大利
在意大利,各教皇国都将笞刑作为司法刑罚。并一直沿袭到19世纪中叶。
马丽妞·比奥娘1851年在喊鲁舜全身赤裸地蒙受这一刑罚,罪名是劝告公众不要吸烟,以限制罗马教廷通过征收烟草销售所得税获得的收入。
鞭刑在宗教战争中曾扮演过重要的角色。让我们看看在贝济埃发生的那一次。圣多明尼克下令屠杀后,莫里斯·拉夏特尔写道:“姑娘们一丝不挂地被带到皮埃尔·德·加斯特尔洛的墓前,僧侣们用鞭子抽打她们,当身上所有地方都鲜血淋漓时,尚存生息的人被十字军残杀。而尸首也还要遭到极端猥亵的糟踏。”
伊斯兰教国家
在两次大战期间,很多伊斯兰教国家仍然很通行鞭刑处死。这些国家似乎十分钟情于这种刑罚,它始终被归入由伊斯兰教法典演化而来的刑事法典中。这些国家有阿联酋、沙特、伊朗、北也门和巴基斯坦。
1984年,一名印度男子和一名斯里兰卡女子在阿布扎比法庭被判以石击毙,但由于他们外国人的身份,后被改判鞭刑。
1989年在沙特,四名涉嫌参与圣城麦加炸弹谋杀案的男子被判处一人遭鞭笞1500下,另三人每人遭鞭笞1000下,他们实际上也就是被判了死刑。
1986年在北也门,一位男子由于浮乱罪而被当众鞭笞1000下致死。
巴基斯坦
在巴基斯坦,性方面的罪行(被称为鞭罪)要处以100下鞭笞。要是受刑者受刑之后尚余生息,他将根据刑法法典被众人乱石击毙。
新加坡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在新加坡刑罚中,具有显著代表性的是鞭刑。新加坡鞭刑要求一鞭子打下去就皮开肉绽。许多国际组织要求新加坡政府废除鞭刑,但新加坡政府坚决支持鞭刑。
鞭刑的实施: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监狱局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刺就会扎进犯人的肉里。鞭刑要求一鞭子打下去就皮开肉绽,疼痛难忍。每打完一鞭,医生都要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鞭了,便暂停鞭刑,过3个月再继续打。
鞭刑室非常宽敞,天花板很高,地板锃亮。在房间尽头有一列桌子,监狱官员坐在桌子后监督行刑。在房间的另一头立着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头制成,相当牢固。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制底座。犯人将被赤条条绑在刑架上,两位狱警分立两侧伺候。行刑时,各家报纸的记者都可以到现场拍照。
鞭刑适用的罪名:强奸、抢劫、贩毒、非法拥有武器(包括长刀、匕首)、涂鸦(包括喷涂油漆,也包括重犯在被禁止的墙上张贴广告、海报)等。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名单还在延长。目前,对至少4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不能减免,必须执行)。
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余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
来源:互动百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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