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长者生活津贴”4月起实施 分三阶段申领
2013年01月31日2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香港“长者生活津贴”4月起实施 分三阶段申领]
中新社香港1月31日电(记者 李焯龙)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聂德权31日表示,“长者生活津贴”将在4月起实施,会分三个阶段申领,合资格的香港长者能获发每月2200元(港币,下同)津贴,并强调津贴属“扶贫”措施,目的是补助65岁以上有经济需要的香港长者生活开支。
是日,聂德权在记者会上公布有关津贴的申领详情。他表示,为了利便香港长者,社署特别设计一套简化程序,让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尽早领取到新津贴。申请资格会与目前“普通高龄津贴”看齐,但不能同时领取高龄津贴(“生果金”)、伤残津贴或综合社会保障缓助。
聂德权介绍,“长者生活津贴”会分三个阶段申领,依次序为“自动转换”、“邮递提交申请”,以及“新申请”。申请资格方面,合资格的单身长者,申领津贴时月入不能超过6880元,资产总值不多于19.3万元;夫妇收入则不多于10940元,资产总值不多于29.2万元。
聂德权表示,首阶段申领是目前香港29万名正领取“生果金”的长者,包括65至69岁,现正领取“普通高龄津贴”的长者;或70岁或以上,现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的长者,他们必须曾在65至69岁时领取“普通高龄津贴”。
社署将于2月25日向他们发出绿色通知书,由于这批长者都曾作入息及资产申报,故他们毋须回复,便能“自动转换”去领取这项津贴,预计4月5日或以后,会把款项直接存入他们的银行户口。
第二阶段是目前70岁或以上,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但之前未曾申领“普通高龄津贴”的香港长者;或年满65岁,正领取“普通伤残津贴”的香港长者,社署将在3月25日发出黄色通知书,他们如有需要就最迟今年年底邮递提交申请。
第三阶段是从未曾申请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共福利金计划,但年满65岁有经济需要申领的香港长者,社署会于4月2日起接受他们申请。在接到申请后,社署职员会安排约见申请人。
聂德权还提醒,透过“自动转换”安排或今年年底提交申请,所有合资格的长者可获发自去年12月1日起计的“长者生活津贴”。
聂德权指出,每年会按机制调整入息及资产限额,以及津贴金额。
由于“长者生活津贴”是扶贫措施,聂德权指出,如有发现长者蓄意隐瞒资产,欺骗社署,将有可能负上刑责,所以希望所有香港长者能如实申报收入及资产。
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是负责执行劳工及福利局下有关福利政策的行政部门,为香港市民提供所需的福利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安老服务、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青少年服务、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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