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炮轰深圳南北观海栈桥工程是“搭鸡窝”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称两建两停“符合程序”
据新华社电 在不久前结束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的“愤怒一举”将开建近3年的深圳湾南北观海栈桥工程推到了舆论“聚光灯”下。李毅质疑:“几千万元花了,就打了几根桩,当这是老百姓家搭鸡窝吗?”
按照2009年完成的工程招标方案,这座本来应该在2012年底完工、可供深圳市民欣赏海景、远眺香港的美丽栈桥,直到现在仍然只是几根孤零零伫立在海湾中的巨大桥桩。而这一切,据称都是“符合程序”的。
承认前期准备和论证不足,两次停工
“建设一座观海桥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我很期待,计划用镜头记录这个美好工程。可拍了几个月,发现工程突然停工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根本没有一个明确说法。”李毅说。
在遭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社会舆论强烈批评多日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9日就深圳湾滨海休闲带南北观海栈桥建设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首次回应:承认总投资近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论证不足等问题”,先后两次停工。
据该署副署长刘志达介绍,2008年和2009年,栈桥工程项目分别通过了整体设计和桥梁专项设计的两次专家论证会,形成了现有的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据此完成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然而,在2010年3月开始桥梁工程建设后,却在当年5月和2012年9月两次停工,“现在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刘志达否认了舆论此前披露的栈桥第一次被“叫停”的原因是“规划违法”的说法。他说,初始设计方案中栈桥距离深圳湾大桥最近距离为162米,但由于修建栈桥只需打桩,不涉及《公路法》提及的“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等行为,因此并未违反《公路法》不得在200米以内施工的相关规定,也不会影响深圳湾大桥的安全性。
“但为了确保深圳湾公路大桥的绝对安全,在南北观景栈桥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下,深圳市政府研究决定暂缓深圳湾大桥上、下游200米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建设。而调整优化后的设计方案14个月后才得以审批通过。”刘志达说。据称,第二次停工则是因为承包商因工程量增加等原因提出终止合同。
对此,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朱秀兰表示,市政工程立项需慎重,要有充足的调研设计周期,不能急于上马。深圳市政协委员安邦强说:“深圳湾大桥由深港两地政府共同投资建设,香港政府负责的那部分工程虽然开工晚,但竣工却更早。这证明‘磨刀不误砍柴工’,前期准备工作没做好,才耽误工夫。”
桥桩将继续使用,但工程造价会有变
这个投资近3000万元的重大工程项目因工期拖延、合同变更而造成了多大损失,备受关注。
刘志达称,目前已完成的桥桩是按照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建设的,将在后续工程中全部使用,实体工程上不会造成浪费。但他承认,新招标开始后,总体工程造价可能会有变化。
这种说法并未能赢得公众的认可。在深圳两会上,代表和委员们对政府投资中的浪费、低效提出了严厉批评。郑学定、肖幼美、杨勤等7名深圳市人大代表联合提交的建议表示,深圳市近年来实施的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安排不合理、重复建设、效果不好等问题,而且,“尽管已多次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却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动辄花费数亿元、数十亿元,花费的都是财政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钱,必须杜绝重复建设、铺张浪费等种种弊端。”郑学定说。
代表们提出,有些投资项目同时有几个部门负责、互有交集,容易导致在投资上重复、在落实上推卸责任。应该从上层做好统筹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闭门决策”的政府决策程序引质疑
有关人士还对栈桥事件背后显现的“自己批准、自己叫停”的政府决策程序是否得当,提出了质疑。
刘志达承认“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论证不足等问题”,但他表示,整个工程的进展符合相关程序,经过专家论证和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第一次调整优化后的设计方案也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审批同意,建工署负责的是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准备工作。”他说。
在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看来,“符合程序”并不意味着不当决策就有了“挡箭牌”,恰恰是这种“符合程序”的观念背后潜藏着更深层次的隐忧:在栈桥建设过程中,不论是最初的规划、设计、论证,还是做出暂缓施工决定、重新审批方案,都是政府部门“内在循环”的过程,“决策反复”的合法性、合规性都存疑,而这种“闭门决策”恰恰仍是当前许多政府部门最为习惯的工作思路,这也就使得备受质疑的“浪费决策”、“低效决策”难以根除。
回顾整个过程,李毅说:“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没弄清楚到底是因为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导致项目停工、拖延。如果说一个事情都是符合程序的,但却造成了浪费,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反应,那这个后果由谁来承担?决策过程如何才能更经得起检验?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追问和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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