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赴南极考察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资格
2013年02月01日15: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海洋局:赴南极考察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资格]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1月24日国家海洋局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极考察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规定》要求,赴南极现场考察人员需首先通过由国家海洋局组织的相关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资格,才能具备报名资格。
该规定的出台将对提高中国南极考察培训工作管理水平,提升南极考察人员整体素质,强化考察人员南极现场工作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984年,中国开展了第一次南极考察,并在西南极建立了第一个南极考察站长城站,此后,又于1989年在东南极建立了中山站,2009年在南极冰盖最高点建立了昆仑站。迄今为止,中国已成功组织了29次南极、5次北极考察活动,有近5000人次的极地工作者踏上极地地区,为南北极环境生态保护,全球气候变化研究,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最大限度降低人为活动对南极环境的影响,确保考察任务的顺利完成,自开展南极考察以来,国家海洋局便将对考察人员的培训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国家对南极考察活动投入日益加大,南极事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所用工具、设备的数量出现较大增长,愈发呈现出科技化、专业化、复杂化的趋势,需要较高整体素质的使用人员;同时,考察范围的逐步扩大,为考察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考察队员的安全意识、野外生存能力等各方面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随着南极考察队伍人员与组成日益复杂与壮大,对如何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影响,保护南极生态环境等,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一切,都对考察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出了高标准、新要求。
该《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分类实施、资格管理的工作原则,对赴南极现场考察人员资格的取得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要求,赴南极现场考察人员需首先通过由国家海洋局组织的相关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资格,才能具备报名资格;有关单位在推荐人员时,需从培训合格的人员中挑选。《规定》对合格资格的撤销等有关情况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新形势下促进我国南极事业发展的科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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