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元公交车票款较真 郑州残障小伙状告交运委
2013年02月01日18: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与1元公交车票款较真 郑州残障小伙状告交运委]
中新网郑州2月1日(记者 门杰丹)“没想到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在郑州这么难实现!”2月1日,致力为残障人维权的河南残障小伙儿黄锐向记者坦言,一年多以来,从为残友维权到自己亲身体验来看,残障人士一直无法享受免费乘车权,迫不得已,他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状告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希望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监督公交公司履行法定义务是交通主管部门的法定义务,我对郑州市交运委处理郑州公交公司拒绝残疾人免费乘车问题的态度十分不满,我希望法院能够维护法律的尊严。”残障小伙儿黄锐说。
据了解,2012年9月11日,黄锐乘坐29路公交车时,询问残疾人持《残疾人证》是否可以享受免费乘车优惠,但车长表示只有《军残证》和《盲人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待遇。
2012年7月27日,《河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公布并生效,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其它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优先购票和乘坐;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及导盲犬,准予免费携带。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一)拒绝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报考、入学、就业或者在国家规定以外限制残疾人报考、入学、就业的;(二)擅自辞退残疾职工的;(三)损毁、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四)拒不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的。
“法规既已生效,就具有其约束力和执行力。”黄锐质疑,既然法规已有相关规定,公交公司为何对法规说不?
于是,2012年9月12日,就郑州公交拒绝履行《河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残疾人免费乘车规定一事,黄锐向郑州市交运委进行投诉。2012年9月24日,黄锐收到了交运委的回复。回复中说,公交公司就此问题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市政府正在研究出台相关补助措施。另外,残疾人乘坐公交安全、残疾证的真伪辨认等问题,是优惠政策没有及时落实到位的因素。
“仅仅是说督促公交车公司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并没有从法律角度对公交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进行认定,更无责令限期改正和对直接责任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决定。”黄锐对回复内容不服,于近日将郑州市交运委告上法庭。
此前,2012年10月,因为不能享受免费乘公交车,黄锐曾为郑州5名视障人士代理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后至今尚未宣判。如今作为原告,黄锐再次为“1元公交车票款”拿起法律武器。
“走法律的途径,有三个考虑。”黄锐告诉记者,一是希望残疾人能享受到免费乘公交车的权益,二是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度,三是让行政执法人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同时,黄锐也坦言,之所以跟“1元公交车票款”较真,也实属无奈。“残疾人乘车优惠权在国内很多城市都落实了,在郑州却迟迟得不到实施”。
对此,河南省人大代表吕妙霞也在今年河南“两会”召开期间建议说:“法规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却鲜有落实。”既然办法已经生效,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就应尽快制定出相关配套措施并给予财政补贴,让残疾人在河南免费坐公交尽快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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